北京,小林长期被同学赵虎欺负,小林的父亲得知后,放学时拦住赵虎进行口头教育,结果赵虎的父母报了警,小林的父亲因此被行政拘留10日不服,将公安局起诉了。法院这样判。
(案例来源:北京二中院)
小林是一名小学生,原本应该快乐无忧地学习成长,可班里有个同学赵虎,赵虎身形壮硕,仗着自己力气大经常在班里横行霸道,瘦小的小林就是赵虎日常欺负的对象。
课间休息时,赵虎经常故意撞李小林一下,然后若无其事走开。体育课上,他仗着自己人高马大,经常抢小林的体育器材,小林试图夺回,却被赵虎推倒摔伤。
时间一久,小林对赵虎生出了畏惧之心,只要看到赵虎靠近,小林就会不自觉颤抖,心跳陡然加快,于是,小林只好处处躲着赵虎。
但是赵虎不仅不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小林忍无可忍,最终鼓起勇气告诉了父亲老林。
老林得知儿子被欺负怒火中烧,决定去会会这个赵虎,帮儿子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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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放学时,老林早早等在学校门口,赵虎走出校门后,老林立即拦住了他,质问他:“你为什么总是欺负小林?”
赵虎虽然在同学面前嚣张,但是面对大人时却非常忐忑,他结结巴巴地辩解,但在老林面前,这些辩解没有任何说服力。
为了让赵虎不再欺负自己儿子,老林对赵虎进行了长达20分钟的训话,期间,为了让赵虎害怕,他多次手指用力戳向赵虎的肩膀,并恐吓他:“你要是再敢欺负小林,我就把你的腿打断,让你也尝尝被人欺负的滋味!”
赵虎被吓得脸色苍白,双腿发软,期间他多次试图离开,却都被老林拦住去路。
老林训了赵虎20分钟才罢休,赵虎心惊胆战回到家,一见到父母的面就大哭不止。
当天晚上,赵虎蜷缩在被窝里不敢关灯,只要家里有一点动静就会惊跳起来,赵虎的家长发现孩子的异常后,立即报了警。
民警调查了学校附近的监控,监控显示,老林在对赵虎训话时,虽然没有实际的殴打动作,但他的肢体动作带有强烈威胁性,语言中也多次对赵虎进行恐吓。
这种行为对成年人虽然不算什么,但赵虎只是一个小学生,老林的行为已经对赵虎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冲击。
而且,赵虎在被训话期间多次试图离开,却被老林强行阻止,老林严重侵犯了赵虎的人身自由,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追逐、拦截他人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民警认为,老林的行为明显符合该条款的规定,并依法对他处以了10日的行政拘留。
老林不服提起了行政诉讼,他认为自己只是去警告一下欺负自己儿子的人,可能语气重了点,但他并没有要伤害赵虎的意思。
法院认为,老林为了保护儿子去教育赵虎,但他的行为已经越过了法律所允许的边界。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老林在教育过程中使用的夸张肢体动作和恐吓言语,对于心智不成熟的赵虎来说,是一种极大的压迫。
老林的行为不仅侵犯了赵虎的人身自由权,还对他造成了心理伤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一审认为民警对老林拘留10日合理合法。
老林不服,又提起了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老林爱子心切可以理解,但他在处理此事时选择了错误的方式,最终将自己搭了进去。
遇到这种事到底该怎么处理?您怎么看?
用户13xxx73
看来,得改变方式。掐死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