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博施(1911年—1937年12月18日),字非非,辽宁省沈阳市人,中央军校第九期步科毕业,中央军校教导总队参谋处参谋,抗日英烈。
1937年12月16日,被日寇第十三师团山田支队押解至幕府山麓的数千名战俘与难民,利用生火做饭的机会,故意制造因起火而产生的混乱,冲出火场实施暴动。日寇步兵第六十五联队负责警备的第十二中队士兵回忆:“虽然我们的警戒并不严,但他们开始复仇了。一下子两栋房子就全部被烧毁,一半左右的士兵趁机逃走了。”该中队八卷竹雄中尉还发现,被拘押者中有一位中校参谋指挥了这次暴动:“在他们之中,有一个被称为参谋的中校。他虽然混在一般士兵里,态度却一直没有妥协过,看起来他好像负责内部指挥。”
17日,又发生一次更加悲壮激烈的暴动。日寇把数千名战俘押到草鞋峡江边,这些战俘都被绳子捆绑着,他们用嘴咬开前面人手上的绳子。手脚放开后,大家一起喊“夺枪!夺枪!”他们向着日寇的机枪冲过去,有的人用树枝做武器,有的人抢夺日寇腰间的佩刀。根据日寇战斗详报和日记,这次暴动中有七名日寇被打死,其中一个是军官。这时,四面的重机枪一齐开火了……“哒哒哒哒”的机枪声二十多分钟后停了,江滩上密密麻麻地躺满了血淋淋的尸体。
日本《东京朝日新闻》特派员横田在战地报道中写道:“根据目前的了解,俘虏中有十名军官,领头的是教导总队的参谋沈博施。”
1938年8月11日,国民政府批准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教导总队阵亡将士请恤指令,沈博施名列其中,追晋陆军中校。
1947年,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确认日寇在草鞋峡犯下的大屠杀暴行:同月(即1937年12月)18日夜间,复将我被囚幕府山之军民57418人,以铅丝扎捆,驱集下关草鞋峡,亦用机枪射杀,其倒卧血泊中尚且挣扎者,均遭乱刀戮毙,并将全部尸骸,浇以煤油焚化。
2018年,沈博施的名字被镌刻上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遇难者名单墙,其南京大屠杀遇难者身份被官方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