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男子花5万6买了二手车,开了俩月,撂路上两三回,一查有32万理赔记录,

重瓦下庆 2025-04-03 09:53:31

河南许昌,男子花5万6买了二手车,开了俩月,撂路上两三回,一查有32万理赔记录,可把男子气坏了,去找车行,车行说:这个车我卖给了业务员,你找他去,男子说:我钱转给你了。车行又让男子拿出合同,可合同当时被车行收走,男子退了一步,让对方退5万,可车行的答复,让男子有点崩溃。

据都市报道3月31日报道,小王买了一辆二手车,开了没多久,就直接给他撂路上两三回,大小毛病一堆,他后悔的够呛。

2024年小王在某车行看车,当时,店员跟他说这个车是精品车,小瑕疵车,小钣金,小喷漆,把车夸的那叫一个好,价格56500元。

小王听的心动不已,心想捡了一个大漏,毫不犹豫的付钱了。

可车买回去一开就发现问题,踩油门感觉没有一点动力,甚至还坏在路上两三回。

小王买了车,开着都提心吊胆的,他就去查了一下,发现这辆车竟有321000元的理赔记录。

他直接惊呆了,好家伙,这个理赔金额都超过他车的价钱了,他才发现这车就是水泡车,事故车。

小王非常气愤,当时买车的时候,车行只是提到过有5000元的理赔记录。

可是,小王查过才知道这车有两个记录,但是,车行的人当时可没有和他说过有32万多理赔记录的事。

小王找来记者帮忙,去找车行,没想到,对方却耍赖,直接来了一句,你去找徐某某,车是卖给他的。

小王很气愤,直言:我把钱给你了,干嘛要找徐某某啊?

车行工作人员坚持称,是小王和徐某某关系好,是小王非要在姓徐的手里把车买走,因为,徐某某是车行的前业务员。

小王提出疑问,当初我买车时,你为什么只出示5000元那个记录,那32万的却瞒着不说呢?

车行工作人员一口咬定,这32万记录他确实不知道,小王要不说这个事,他根本不知道。

车行作为销售车辆的经营者,却不知道车况,也不了解车的详情,那这车卖的稀里糊涂啊。

车行把这个过错推到卖给小王车的徐姓业务员身上,还说业务员也要挣点提成的,这个车就是卖给姓徐的了。

小王只好给那个业务员徐某某打电话问他,车行说把车卖给你了,还签了合同?

徐某某说,没有合同,而且这车也不是我的车,钱也没有转给我。

车行工作人员打开微信聊天记录,给记者看一个“分期购车合同”的内容,说是卖给徐某某车的合同。

记者说,这是签的吗,这不就是发个聊天记录吗?这不是合同啊。

车行工作人员起身走了,还坚持说车就是卖给徐某某了。

小王和记者跟着车行工作人员,想弄清楚这件事,

车行工作人员又换了应对方式,他让小王把买车合同拿出来。

不提这个还好,一提这个小王也是懊悔,当初买车的时候,是车行把合同拿走了,但对方不承认这事。

双方争论了一番,也没有谈妥。

小王决定退一步,毕竟这个车自己也开了俩月,也不能白开,宁愿赔6500元,让车行退还5万就行。

可车行表示,不给退车,让小王把车放车行,车可以随便开,这车该给你卖去卖。

小王觉得车行的行为,就是故意欺诈,毕竟,当时钱转给他们了。

车行工作人员也是硬气,直接说你去法院起诉吧。

看到小王的买车的遭遇,网友说,在二手车贩子手里捡漏,这话太感人了。

卖车的都告诉你了,瑕疵车,你管他车行说是大瑕疵还是小瑕疵,全都当成重大事故车看就对了。

奉劝各位,买二手车,千万别想捡便宜,捡便宜的事情轮不到咱,比如你看的车价格4到6万都有,你就买5.5到5.8的,报告都齐全的情况下,出问题的概率很小,别想着花4万买6万的东西。

1、小王手里没有购车合同,他该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经审判人员说明并询问后,其仍然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事实的承认。

购车合同是证明双方买卖关系、车辆价款、质量标准的关键证据,可小王手中没有合同。

小王可以通过提供其他证据,比如付款凭证、与车行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车辆现状的照片、视频等等,来证明车辆确实存在问题。

小王也可走法律途径,就算没有合同,只要能提供其他充分有效的证据,也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二手车行隐瞒车辆重大理赔记录32万余元,构成欺诈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车行在销售二手车辆时,只告知小王车辆有5000元理赔记录,却隐瞒了32万余元重大理赔记录。

导致小王在不知情,并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购买了此车,车行的行为构成欺诈。

因此,小王有权要求撤销合同,也可以要求车行进行三倍赔偿。

小王本以为捡个大漏,没想到是个坑,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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