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的任性?”安徽淮南,男子到单位门口主张权利引发纠纷,万万没想到,报警后反被

闻花听叶 2025-04-03 21:28:01

“权力的任性?”安徽淮南,男子到单位门口主张权利引发纠纷,万万没想到,报警后反被警方强制送进精神病院22天,期间不仅被限制自由,还被禁止家属探望和接出院。然而,鉴定结果显示男子没有任何精神疾病,民警还没有放过男子,将男子从精神病院接出来后又以寻衅滋事为由,拘留了男子8天。(来源:大象新闻等) 据悉,25年前,男子张某在某集团公司当采煤工人,因在井下作业时被失控的矿车撞伤,后被鉴定为五级伤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享受伤残待遇。 15年前,物价不高,淮南市最低生活保障也只有260元左右每人每月,张某每个月能领到1300多元的伤残补贴还能维持一家三口的生活。 转眼多年过去了,5年前,淮南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经翻倍,涨到了680元左右,但是张某的伤残补贴才涨到了1900多元,无法保障一家人的日常生活。张某于是便向公司反映情况,要求提高伤残津贴标准。 因遭到公司的拒绝,张某为了引起公司的重视,让公司认真考虑自己的诉求,于是便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并把自己的情况拍成视频发布到网上。 可令张某万万没想到的是,去年6月初的一天,张某举着写有“实名举报”等内容的牌子并拍摄视频,再次到公司反映情况时,因与公司的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报警。结果被民警带走,直接送进精神病院22天,并且不让家属探视。 更令张某万万没想到的是,鉴定结果显示其没有任何精神问题后,民警将其从精神病院带了出来,又以寻衅滋事为由,拘留了其8天。 “电话不能有,皮带和鞋带都被抽走了,让吃药的话必须吃,还要张开嘴巴、翘起舌头接受检查,如果不吃,就会给你绑起来。” “我如果违法了,愿意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但是民警在我没有暴力倾向和精神异常的情况下,在我本人和亲属坚决反对下,把我送进精神病科进行强制检查治疗,并且过程长达22天,我不能接受!” 对于自己的遭遇,张某难以释怀,于是将自己的遭遇反映给媒体。 该事一经媒体爆料,顿时引发热议。 “权力滥用太可怕了!”“如何破解被精神病的难题?”“还有王法吗?如果是真的!必须严查严惩涉事民警!” 据悉,目前涉事办案民警拒绝接受采访。 那如果张某的事情属实,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 1、警方能不能不经过家属同意,强制将疑似精神病人送医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精神卫生法》第28条第2款规定: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可见,警方可以不经过家属的同意,将疑似精神病人送医进行精神障碍诊断,但是前提是,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违法或者犯罪嫌疑人具有伤害自身或危害他人的行为和危险。 具体到本案,如果确实如张某所说,张某并没有相应的过激行为,警方将张某强制送进精神病院的行为就构成违法。 2、警方违法将人送进精神病院,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精神卫生法》第78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给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他公民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将非精神障碍患者故意作为精神障碍患者送入医疗机构治疗的;…… 《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具体到本案,如果警方的行为被确认为违法,张某依法可以向警方主张国家赔偿。 另外,违法将人送进精神病院本质上还是滥用职权的行为。张某依法还可以追究相关办案人员的责任。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39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一)滥用职权,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7年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最后,目前只是张某的一面之词,事情的真相到底如何犹未可知! 在此也提醒大家不信谣不传谣! 被精神病这样的事情太可怕了!也希望相关部门及时回应网友们的关切!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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