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烧烤店就餐时对老板娘见色起意,实施侵犯未果,被警方刑拘。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男子为了从轻处罚,便给老板娘签下15万的欠条,让对方出具了谅解书。谁知二审并未减刑,因此男子也没有给钱。事后,老板娘将男子起诉至法院索要15万,法院会如何判罚? 在市中心的某条街道,90后的高婷(化名)经营着一家烧烤店。虽说生意不算红火,但日子过得安稳,她每天忙碌在烟火缭绕的店内,怀揣着对生活的小小憧憬。 案发那天凌晨2时许,店里的客人渐渐散去,只剩下三十多岁的朱凯(化名)还在独自喝酒吃烧烤。 高婷坐在店内休息,这样的场景她早已习以为常,心想朱凯吃完就会结账离开。然而,她万万没想到,危险正悄然降临。 夜深人静,四周无人,朱凯心中的邪念如野草般疯长。他借着搭话的机会,一步步靠近高婷,突然伸出手对她动手动脚。 高婷瞬间惊恐万分,本能地激烈反抗,大声呼喊。或许是平日里干活积攒的力气起了作用,尽管朱凯一次次强来,却始终未能得逞。 好在邻居听到呼喊报了警,公安机关迅速介入,依法对朱凯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朱凯构成强奸罪(未遂),考虑到未遂情节,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朱凯有期徒刑一年。 朱凯却觉得一审判决太重,无法接受,遂提起上诉。 朱凯的家属为了能让二审法院少判些,找到高婷,商量刑事谅解的事情。经过一番沟通,高婷在痛苦与纠结中,最终同意出具刑事谅解书,条件是朱凯向她支付15万元。 她想着,这笔钱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自己遭受的身心创伤,也希望能就此了结这场噩梦。 然而,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了朱凯的上诉,维持原判。 朱凯出狱后,却像变了一个人,完全忘记了之前的约定,拒绝向高婷支付那15万元费用。 他认为高婷属于趁人之危,当时自己处于被羁押情况,是无法和高婷沟通赔偿谅解等具体内容的,高婷出示的刑事和解协议书、欠款协议书的内容都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 而高婷却感到无比愤怒和委屈,自己遭受了侵犯,身心俱疲,本以为达成的协议能给自己一丝慰藉,却被朱凯无情践踏。随后,她将朱凯起诉至法院,要求朱凯支付赔偿款15万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高婷没有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的15万元,是朱凯应当赔偿的合理费用,且欠款协议书中的款项,也并非高婷实际产生的损失,故高婷的诉请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驳回了高婷诉讼请求。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 (信息来源: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
无接触、隔空强奸,山西大同案,强奸天花板。闹的沸沸扬扬的大同强奸案,让一纸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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