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男子花220万法拍到价值340万的别墅,刚入住被物业催讨42万物业费,男子:不是我欠的,凭啥让我交?法院判决亮了! 今天跟大家唠唠一个关于法拍房的“新鲜”事儿,简直让人大跌眼镜!220万拍下340万的别墅,听起来像天上掉馅饼,结果入住后却发现是个“深坑”,这是怎么回事呢? 01案情回顾 安徽的李先生(化名)一直梦想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别墅。最近,他看中了一套正在进行司法拍卖的别墅,评估价340万,起拍价220万。这价格,妥妥的“捡漏”啊!李先生激动地参与了竞拍,最终以220万的价格成功拍下,心里那个美滋滋啊,感觉自己像中了彩票一样。 可这高兴劲儿还没持续多久,李先生就收到了物业公司的“惊喜大礼包”——一份42万的物业费催缴单!What?42万!这可不是个小数目。李先生顿时懵了,这别墅的前任业主欠下的物业费,凭啥要我这个新业主来承担? 李先生找到物业公司理论,表示这笔费用是前任业主欠下的,跟自己没有半毛钱关系。物业公司却表示,根据《拍卖公告》,买受人需要承担房屋的一切欠费,包括物业费。李先生仔细回想,好像拍卖公告里确实有这么一条,但当时只顾着捡漏的喜悦,并没有仔细研究。 双方僵持不下,最终,李先生一纸诉状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这“馅饼”瞬间变成了“烫手山芋”。 李先生在法庭上据理力争,认为自己只是购买了房屋的所有权,不应该为前任业主的债务买单。物业公司则坚持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拍卖公告,李先生有义务缴纳这笔物业费。 02法律分析 这案子,关键在于法拍房的特殊性。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司法拍卖中,买受人应当对拍卖标的物的一切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承担相应的风险。拍卖公告通常会明确告知房屋是否存在欠费等情况,买受人有义务仔细阅读并进行尽职调查。 虽然李先生认为自己很冤枉,但从法律角度来看,他确实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毕竟,在参与竞拍之前,他就应该对房屋的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包括是否存在欠费。 当然,物业公司也有责任在拍卖前明确告知房屋的欠费情况,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03案件看法 法院最终判决李先生需要承担部分物业费,但并非全部42万。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算。 网友们对此也是议论纷纷,有人认为李先生“贪小便宜吃大亏”,也有人同情李先生的遭遇,认为物业公司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 熊哥觉得,这个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法拍房虽然价格诱人,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参与竞拍前,一定要做好充分的调查,避免“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你觉得呢?
浙江杭州,一女子看中一套98平的房子,开发商给她打八六折,到手200来万,她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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