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女婿在酒店门口,被网约车压伤脚,事故认定网约车全责,女婿治伤花了几百,岳父去找酒店,索要5000元赔偿,指责保安袖手旁观,酒店说给3张就餐券,岳父不同意,咬定酒店疏于管理,酒店表示:不会逃避责任,但不同意提供监控,网友:网约车赔偿还嫌不够,还找酒店要钱?
据1818黄金眼4月10号报道,谢大伯和女儿、女婿要在酒店给孩子办周岁宴,本来高高兴兴的事,因为一个意外,搞砸了孩子的周岁宴。
3月23号早上,谢女士和丈夫张罗着给孩子办周岁宴,到了酒店门口,他们下了车,想让保安把给宝宝宴的东西拿个推车送到二楼。
保安表示,得等二楼的工作人员下来交接,在等待的过程中,谢女士的丈夫找酒店的人商量,可不可以快点把东西拿上二楼。
就在这时,一辆网约车在倒车,没有看到谢女士的丈夫,车轮直接从其丈夫的左脚上压了过去……
谢女士一看丈夫受了伤,便打了120去了医院。
检查后,无明显骨折、无明显关节脱位,无明显软组织肿胀等。
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网约车司机沈某开车由北向南倒车,压到谢女士的丈夫左脚,交警判定,沈某全责,谢女士丈夫无责。
之后,谢女士的丈夫在家养伤,治伤花了几百块。
谢大伯看到女婿受伤后,觉得气愤难忍,女婿在家养伤,他就跑出来找酒店算账。
谢大伯有三个充分的理由,一个是当时女婿脚被压了后,保安不出来,也不管,他认为酒店的保安有职责维护秩序。
另一个是事情发生在酒店门口,酒店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还有就是,谢大伯认为他们是来酒店消费的,酒店有义务保障客户的安全。
所以,谢大伯要求酒店赔偿5000元,还说这是对于伤者的安抚。
虽然女婿治疗只花了几百块,但是,造成伤害了,酒店就是要负责任的。
正常来说,谢大伯的女婿是被网约车压伤了,那么,医药费、误工费也是应该由司机来赔偿。
然而,谢大伯觉得网约车是赔偿了,但是,他找了酒店几次,对方只说给3张就餐券,他有些不爽。
谢大伯有志气,直接拒绝:我不要你就餐券,是酒店给的态度让他来气。
酒店表示,这3张就餐券加起来也有1000元左右了,但是,事故认定书并没有说酒店有责任。
谢大伯对于酒店的处理也十分不满意,因为在女婿出事后,酒店没有安抚,甚至电话也没有一个。
酒店经理说,有派人跟着去了医院。
却被谢大伯否认了,酒店根本没有人陪着去,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他还给女儿发了微信询问。
女儿谢女士回复:没有任何人员陪同。
经理表示,她需要在核实一下。
谢大伯直接急了,合着酒店就这么推脱的,他们的领导都不出面,连个态度都不给。
记者问经理能不能看一下监控,可是,经理却回绝了,说规定不方便。
谢大伯的诉求是,要求酒店赔偿5000元。
而谢大伯的女儿谢女士表示,当时网约车倒车,是酒店的保安在指挥,所以,酒店也是有责任的。
另外,因为丈夫的脚被压伤,当天为了孩子请的专业摄影师,最后,因为这事也没有办好周岁宴。
后来,酒店经理表示,事发当时,酒店确实没人陪同谢大伯女婿去医院,后来,电话、微信慰问过。
不过,经理表示,不能提供监控,后续会和谢大伯继续商量。
有人说,全责方网约车赔完还嫌不够,还要找酒店要钱?
其实,这件事就是一个交通事故的问题,判的司机全责,那就由司机全部赔偿。
此事中,网约车司机沈某被认定全责,因此他应承担谢大伯女婿因受伤产生的医药费、误工费等相关损失。
如果,司机买了保险,那么也可以走保险赔偿。
还有人说,这种比较高档的酒店,门卫确实有一定职责,要在现场指挥一下秩序,另外,谢大伯诉求过当,5000元没有任何依据,属于过度维权。
也有人觉得,谢大伯无理取闹,关酒店什么事,而且一个轻伤,才花几百块,问酒店5000?
谢大伯要求酒店赔偿5000元,是否合理,还是要看实际损失和过错程度来确定。
《民法典》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赔偿金额应当与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相当。
谢大伯女婿实际治疗花费几百块,可是,谢大伯提出的5000元可能超出了实际损失范围,那么,这部分诉求可能不会得到支持。
那酒店应该为谢大伯女婿受伤承担责任吗?
《民法典》第1198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此事中,谢大伯女婿是在酒店门口受的伤,关键在于判断酒店是否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
如果说,酒店存在管理疏忽,如保安指挥不当,或者未及时制止危险行为,导致谢大伯女婿受伤,那么,酒店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反之,如果酒店已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且谢大伯女婿受伤是由于网约车司机的过错造成,那么,酒店可能不承担责任。
信源:1818黄金眼-202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