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老旧房征收:被征收户无产权面积的认定方式 近期,不少拆迁户为自己被征收的老旧房存在部分无产权面积而纠结,他们不知道这部分面积是如何认定的。 依据福州市老旧房屋征收相关政策规定,被征收的无产权建筑物,原则上不予理赔,但若是2004年以前因住房紧张在国有土地上扩建的无产权面积,参照航拍图认定如下: 其一,1984年以前建造的房屋,因种种原因未办理产权的,予以等同于产权面积认定。 其二,2004年以前改扩建的无产权面积按测量标准的7折认定。 其三,2006年以前的新违章建筑不予以面积补偿,仅按每平方米300 - 500元的标准补偿原始建筑成本价。 其四,2006年以后的违章建筑全部依法拆除。 以上无产权面积认定后,必须并入原产权面积一同核算征收补偿。若总面积超过180平方米至220平方米,超标面积部分按7折算面积;若总面积超标至240平方米,超标面积按5折算;超过240平方米以上的超标面积按2折算面积。
福州房价11年变化数据2014年,均价1.19万一平米2015年,均价1.2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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