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银财富700亿骗局:伪造合同、胁迫化债、跨境洗钱,4.66万人被害人血本无归!

扬扬商业 2025-04-11 21:01:35

海银财富700亿骗局:伪造合同、胁迫化债、跨境洗钱,4.66万人被害人血本无归!‌ 海银财富700亿骗局:伪造合同、胁迫化债、跨境洗钱,4.66万人被害人血本无归!‌ Jackie聊投资 2025年04月11日 19:56 浙江 听全文 一、案件核心定性:系统性诈骗,非属“暴雷”‌ 虚构兑付理由,坐实“非法占有目的”‌ 海银系以“公司转型”为由拖延兑付,实则掩盖资金转移真相。根据警方通报,海银财富实际控制人韩宏伟、韩啸等人通过‌22个空壳公司‌伪造交易流水,资金未投向宣称的“国企合作项目”,而是转移至境外私人账户‌。 ‌法律依据‌:若证明资金用于挥霍或隐匿而非生产经营,则符合《刑法》第192条“集资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 胁迫化债:二次收割投资者‌2024年4月15日前后,所谓审计工作,这段时间非但没有审计方案出炉,反而变本加厉的零成本胁迫化债,犯罪嫌疑人为了消除骗取的债务,不择手段对受害人进行打圧,二次敲诈收割受害人财富。海银财富推出“以物抵债”方案,要求投资者以200万元现金置换市场价仅100万元的虚高资产(如白酒、茶叶),否则不予兑付。此类操作涉嫌‌敲诈勒索罪‌(《刑法》第274条)及强迫交易罪‌。‌ 二、诈骗手法拆解: 比中植系更隐蔽、更恶劣‌。合同主体隐匿,切断法律关联:海银财富的理财合同刻意规避“海银”字样,以空壳公司(如壹嘉供应链、汇聚才投资)作为签约主体,伪造底层资产(如虚构的应收账款、城投债项目)‌。 ‌对比中植系‌:中植系产品虽违规但合同主体明确,资金用于真实项目;海银系则完全虚构交易对手方,形成“空转资金池”‌。 借道“伪金交所”,跨境转移资金‌ 海银财富通过地方伪金交所备案虚假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经上海华瑞银行、光大银行等多家银行账户转入韩氏家族控制的境外公司,涉嫌‌洗钱罪‌(《刑法》第191条)‌。 三、呼吁监管机构:彻查银行“共犯”责任‌ 上海华瑞银行、光大银行松江支行等机构因风控失职被重罚,却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要求依据《商业银行法》第73条追究其连带责任。 呼吸公安机关:加快跨境追赃‌韩宏伟家族通过香港、美国分公司转移资金,需依据国际司法协作条约冻结境外资产‌。 致受害者:联合报案,举报、控告、拒绝沉默‌。 四、结语:打破“金融伪创新”泡沫‌ 海银财富案暴露了第三方财富管理行业“伪创新”乱象——借金融牌照之名,行诈骗洗钱之实。唯有通过司法铁拳、舆论监督、受害者觉醒的三重合力,才能遏制此类系统性犯罪,守护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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