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男子出了5万成为了理发店股东,但理发店一个月销售额26万,却没有给他分红。

花娘说案 2025-04-12 12:50:27

杭州,男子出了5万成为了理发店股东,但理发店一个月销售额26万,却没有给他分红。他向老板讨要说法,对方却说:“理发店在没有盈利之前是不会分红的。”男子很气愤:“我到底是员工还是股东?我就一点权限都没有了吗?就连我玩会儿手机,你要扣我50;我请个假,你也要扣我工资。 据1818黄金眼4月10日报道,男子和蒋某原本是好朋友,但很久没联系了。在去年的某一天,蒋某突然联系到男子,说自己开了一家理发店,以后前景非常好,让男子可以出钱入股。 男子说自己没有钱,只想安安稳稳打工,没想过入股当老板。 可是蒋某却说:“我们都是男人,要有做男人的担当,只打工不当老板,什么时候才能挣到大钱、娶上媳妇呀?” 最后,男子被说动了,说:“我有三万积蓄,就拿这个入股吧。”但对方却说:“你可想清楚了,三万到时候分的不多哟,不如你再凑2万,入五万吧。” 男子一想也是,现在入的股越多,到时候分红就越多,于是又向亲朋好友借了两万,凑了五万,入股到蒋某的理发店。 之后,蒋某就让男子来店里上班,承诺开他8000元一个月。这个工资还算可以,男子就同意了。 他想着自己不但年底能分红,每个月还能拿到8000工资,何乐而不为呢? 可是到店后,情况却没有男子想象的那么愉快。蒋某每个月不是按照8000元发给他,而是只发四五千,有时还不按时发,这让他非常焦虑。 不过他想着年底能分红,也就想忍一忍。然而到了年底,那个月销售额达到了26万,也没见蒋某给他分红。他实在忍无可忍,找蒋某讨要说法。 他说:“我投了五万是股东,你不给我分红也就算了,但是你答应过我每个月发8000,现在只发我四五千,而你给自己定的是12000,是什么底气让你给我定8000,给自己定12000?” 蒋某振振有词:“我的12000是市场价,合理合规。” 男子不服气:“我到底是员工还是股东?既然是股东,你为什么不给我分红?” 蒋某回应道:“现在理发店前前后后投资了50万,到现在还没盈利,没盈利之前怎么分红?” 男子反驳:“过年那个月就26万,也没见你把这些账目公开呀,每次都是手写账目,你想写多少就写多少,根本没个准,我现在要查看你的流水。” 对于这一点,蒋某没有否认,承认确实过年那个月生意好,但至于流水,他根本没想过要拿出来让大家看。 男子看到蒋某的态度,更是气愤:“我有事要请假,你居然还要扣钱;我在店里没生意的时候玩了一下手机,还扣我50。我就不知道我到底是员工待遇还是股东待遇。” 蒋某却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你既然是股东,就应该做出表率,怎么还玩手机呢?不扣你扣谁?” 男子不想再和蒋某纠缠,说:“啥也不说了,你把五万退给我就行,其他工资的事也没关系了,我只想和你撇清关系。” 但对方却说:“现在理发店没有盈利,我也拿不出闲钱来退给你,你爱怎么闹就怎么闹,与我无关,我还要好好做生意呢。” 男子表示,如果蒋某不主动退还自己的五万,他将走法律程序。

1、理发店一个月销售额26万却不分红,老板做法是否合法?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若理发店是公司性质,在没有亏损且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仍有利润的情况下,应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向股东分红。

如果老板以未盈利为由不分红,男子可要求查看财务账目,确认是否真的没有利润可供分配。若公司盈利却不分红,且没有全体股东关于不分红的特殊约定,老板的做法不合法。 2、男子认为自己作为股东却无权限,被随意扣工资和限制玩手机,理发店做法合理吗?

《公司法》规定,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同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劳动合同法》保护,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

男子具有股东和员工的双重身份。从股东角度,理发店应保障其参与重大决策等股东权利,不能随意限制其作为股东的权限。从员工角度,若男子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理发店随意扣工资违反《劳动合同法》。

而对于限制玩手机,如果理发店有合理且公示的规章制度规定工作时间禁止玩手机,那么该做法具有一定合理性;若没有相关规定,仅以股东应做表率为由限制,缺乏法律依据。 3、男子要求退股,老板以未盈利不退股,男子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一般不能直接要求退股。但男子可尝试与其他股东协商股权转让,如果无人受让,在理发店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男子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若男子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通过清算程序分配财产从而实现退出 。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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