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应当准确无误,并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名称;(二)证书持有人名称;(三)证书序列号;(四)证书有效期;(五)证书持有人的电子签名验证数据;(六)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的电子签名;(七)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应当准确无误,并应当载明下列
喻宁侃社会
2025-04-13 13:56:42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