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公关#有朋友不断问我,你对河北廊坊三河市广告牌匾禁用红蓝黑底色事儿有什么看法,我说我都懒得说,累了,说了也白说。当然也还要说,如白岩松《白说》一说所说,白说也说,因为那是咱真正的知识分子的责任!
好,我们就说说。既然廊坊市联合调查组经初步核查,媒体反映的主要问题基本属实,怎么能“对三河市委主要负责人免职处理”,按照党纪政规不该撤了职吗?如此low的错误处罚如此简单随意,开玩笑呢?尤其严重的是,三河的事情发生在中央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学习八项规定的过程中,而八项规定第一条就要求干部要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我看,对照下党的要求,三河问题的严重性不言而喻。
还有,调查组是干什么的?调查组是为调查某一问题组织的临时机构,临时机构做出的决定有何权威性?一个临时机构如何“坚决维护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更有不少网民,包括记者问,不该说明免职的人是谁吗?造成的牌匾更换损失,谁来负责?给百姓心理和商户经营带来如此巨大的损失,不该致歉吗?等等……
公共关系的核心是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密切党群关系,而三河问题调查组的一纸通告,不仅没达到预期,反而引发新一轮舆情,值得好好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