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资中,女子丈夫外地务工,遭遇事故身亡,女子获赔130万,拿出14万给婆婆,婆

花娘说案 2025-04-17 02:45:39

四川资中,女子丈夫外地务工,遭遇事故身亡,女子获赔130万,拿出14万给婆婆,婆婆却觉得钱太少,把女子告上法庭。女子觉得委屈,儿子患病2天一次透析,日后还面临换肾,巨额医药费负担不起,只能给婆婆14万。婆婆则认为女子迟早改嫁,14万不够安享晚年,法院经过审理后这样解决。 据4月15日红星新闻报道,婆媳因抚恤金分割不公平闹到法院,婆婆觉得14万太少,不能安享晚年,儿媳认为婆婆不管患病孙子死活,最终法院是这样解决的。 王某是家里的顶梁柱,上有老下有小。为了一家生计,王某决定远赴新疆务工,这样能多挣点,让家里人好过一些。 于是王某在2023年就前往新疆务工,岂料却不幸发生意外,王某因意外事故身亡。 王某妻子在得知王某意外事故身亡后赶到新疆处理王某后事,与王某的用人单位多次协商。 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用人单位赔偿家属工亡补助130多万元,是王某妻子领取的赔偿金。 从新疆回到四川后,王某妻子第一时间将14万的抚恤金拿给婆婆,婆婆瞄了一眼钱数,然后问儿媳一共给了多少钱。 王某妻子也没有隐瞒婆婆的打算,于是诚恳的说出赔偿金给了130万的事实。婆婆一听赔偿金额,再看看自己手里的14万,质问儿媳为什么就给这么一点钱。 王某母亲一共有2个孩子,一个是儿子王某,还有个妹妹,但是患有残疾。王某在世的时候,都是王某在照顾着母亲。如今王某意外过世,就只能指望妹妹赡养了。 可是王某的妹妹本来就患有残疾,自己都很难照顾自己,又怎么能够赡养好王某的母亲呢? 王某的母亲一想到晚年生活的处境,儿媳会改嫁,残疾女儿又指望不上,就靠着14万的抚恤金,根本不够安度晚年的。 于是王某的母亲将王某的妻子告上法庭,要求重新分割王某意外身亡的赔偿金。 王某妻子很伤心,还很委屈,她这样分配赔偿金,也是在为王家的血脉考虑。 王某跟妻子的儿子患有尿毒症,每两天就要透析一次,等日后有肾源的话,还得换肾。 面对巨额的医疗费用,王某妻子只能提前做好谋划,多为孩子攒钱。其实130万对于王某妻子来说,可能真的不够治疗孩子的病痛。 但是婆婆本来就无依无靠,又不能对婆婆不管不顾,所以才挤出14万给婆婆,这已经是王某妻子能够表达的最大的诚意了。 双方都有困难,也都可以理解。法官了解了情况以后,觉得这件事调解要比判决更能够实际解决问题,兴许还能解开双方内心的纠结点。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虽然王某意外过世用人单位给的130万赔偿款并非遗产,不能按照遗产规定来进行分配。 但是王某还尚存妻儿以及年迈母亲,想要公平分割赔偿款的话,按照继承的先后顺序作为参考,也是很有必要的。 王某妻子给婆婆14万,占130万赔偿款不到10%。若是按照王某妻子、王某母亲、王某儿子三个人平均分割赔偿款的话,王某母亲所得到的金额未免也太少了一点。 但是王某妻子的考量也是为了王家的后代着想,毕竟王某的儿子才是王家的未来,把有限的金钱投入到无限可能的未来上,总比投入到一眼看到头的婆婆身上要更有用。 王某母亲担忧的不仅是自己的晚年生活无人照看,更多的是出自于对儿媳的担忧。 儿媳虽然有个儿子绑着,但要是她想要离开王家,拿着王某的赔偿款再嫁的话,那这笔赔偿款岂不就是外人的了。 王某母亲当然要杜绝王家财产外流的情况,所以宁愿自己能够多分点,以后也好给自己孙子多留一些。 法官先后对王某妻子以及王某母亲进行了悉心劝解,对他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虽然王某不在了,但王某的儿子还是维系婆媳间关系的纽带。就算不为自己考虑,也得为了孩子多考虑考虑。 毕竟一个是亲奶奶一个是亲妈,要是她们的关系不好,作为晚辈的王某儿子,在成长的路上自然也会受到影响的。 王某母亲担忧的养老问题,法官也给她讲述了相关的优惠政策,让她放宽心。 就这样,双方经过法官的从中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妻子愿意再拿出9万元给到婆婆,婆婆共计得到23万的抚恤金。 在这场赔偿款分割里,谁都不是赢家。 家里的顶梁柱倒了,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王某母亲和王某妻子还是要维系好双方的感情,让孩子能在有爱的环境中长大成人。 你怎么看待这场赔偿款争夺呢? 信源:红星新闻202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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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微生活,寻找情感故事里的小蜜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