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正在山西订婚强奸案,混淆法理和司法实践,传播错误信息,进一步撕裂社会:那就是在正常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会构成强奸罪。
这个问题重点说一下。
●●在中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婚内强奸”丈夫是否构成强奸罪,关键看实施具体行为时婚姻关系是否处于正常、稳定状态。在婚姻关系正常、稳定的情况下,丈夫是不会成为强奸犯罪主体的。
在正常、稳定的婚姻关系下,即便夫妻性生活中伴随着暴力和强迫,也以家庭暴力处理。构成轻伤及以上的,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所以,目前全国没有一例,“正常、稳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被认定为强奸罪的。
这里有一个概念,就是正常、稳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也就是说,如果是在非正常的、不稳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才可能构成强奸罪。
那么什么是非正常的、不稳定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呢?
有两种情况属于不正常的,不稳定的婚姻关系。
(1)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已起诉离婚,双方已实质性分居(包括起诉至法院未判决或一审判决未生效期间)。
(2)婚姻关系属于法律禁止的包办、买卖婚姻,受胁迫婚姻或法律认定婚姻无效的情形。
只有以上两种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才可能构成强奸罪。
●●当然,如果丈夫教唆或者帮助他人对自己妻子进行强奸,成为实施强奸的共犯。这是另一个问题。
那么我国司法实践为什么如此处理呢?
因为经过合法登记的婚姻关系,就是夫妻间整体性性同意,且属于行政机关备案的性同意,足以阻却婚内强奸行为的违法性。
所以正常的、稳定的婚姻关系下,丈夫不能成为以妻子为对象的强奸罪的主体。
但是,这种性同意是从自愿结婚行为中推定出来的伦理义务,不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因此,也不能不加区别地将所有婚内强奸行为一概不认定为强奸罪。
所以《刑法》并未把婚姻关系作为完全排除强奸的情形。
比如离婚诉讼期间,婚姻关系已经进入法定解除程序,这个时候,虽然婚姻关系仍然存在,但是,已经不能由此推定妻子对性行为仍有同意的承诺,因此,也就没有理由从婚姻关系出发而否定强奸罪的成立。
所以,司法实践中,不稳定、不正常的婚姻关系下的婚内强奸行为,作为一种特殊情况处理。
影龙
没关系,继续玩,错误的因产生不了正确的果,今年明年的婚育率会继续有惊喜的。
天天向上 回复 04-18 18:46
反正女的有理。
悠然
所以从今以后娶妻没有屁用,因为违背妇女意愿就是强奸,你连碰自己老婆都是犯罪,所以该怎么做懂得都懂[大笑]
用户10xxx33 回复 04-19 00:35
我敢肯定你连对象都没有,别杞人忧天了,没人看得上你
用户10xxx40
说了这么多,怎么不把女方即使结婚了,也以各种理由,行为不同房,拖个一年半载以感情不和离婚爆金币的案例给大家分享下
金刚
婚内强奸专门针对男性,法律公平性呢?
飞熊
以后过夫妻生活的时候得,进去出来一下就得签一个同意的合同,一次夫妻生活下来,合同都得签个几百上千个,要不然,女方事后,说你进去第二次的时候我不愿意,或者第n次的时候我不愿意,你们说怎么弄
遥远的旅途 回复 04-19 08:44
理论上,在性行为过程中,女性表示不同意,那你应该立即停止,如果你刹不住车,多动了一下,那你就是强奸犯!
遥远的旅途 回复 04-19 08:45
理论上,在性行为过程中,女性表示不同意,那你应该立即停止,如果你刹不住车,多动了一下,那你就是XX犯!
资深杠精
先回答一个问题,如何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愿?
山旮旯 回复 04-17 15:38
女人告你就是违背妇女意志,不告你就是不违背妇女意志。
榜一大哥 回复 04-18 21:59
[狗头]这个真的无解,事前同意,事后也同意,或者三天后就反悔了,这个也能告你,反正输了也没啥损失,男方就惨了,输了的三年起步。
用户13xxx00
说的什么狗屁不通,现实案例都有了
松鼠上树
我就想问为什么是女的告男的强奸,男的就不能告女的强奸吗?不是说男女平等吗?这是哪里来的道理?
榜一大哥 回复 04-18 22:00
[狗头]法律没女强男的条例,也没有这条法,更加没这条罪
用户92xxx67
觉得男方罪有应得的摸着良心想一想以后你儿子怎么办?谈个女朋友因为没满足她某个条件就要告你儿子你怎么办?订婚了本来你情我愿发生关系她突然反悔你怎么办?再打拳婚内强奸你怎么办?
扫地僧
可否解释一下女方是否一开始是奔着结婚为目的还是另有目的?不要老盯着男方的问题,对女方也需向公众解释一下,因为女方一开始动机有些怀疑,这才是本案重点。如果不是奔着结婚为目的又怎么会意愿呢?
关中良相惟王猛
来你说说这个叫不叫正常存续期间。
盲目自卑是种病
强奸罪该改改了,与时俱进吧,别让无良骗子女裹挟法律谋取不义之财,借婚姻索取财物,竟然这么正大光明,法律还不管,妥妥的敲诈勒索
Fonic大师兄
那我问就要一下了,假如双方婚姻正常,女方拒绝夫妻生活,男方是否可以违背女方意愿强行进行夫妻生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