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刚订婚就同居被起诉法院的事件,不过这次男方损失的是钱
娶媳妇可要睁大眼睛了,尤其是定婚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再定婚,即便是定婚了也不要着急同居!否则损失巨大!
近日,江苏泰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彩礼的纠纷案件。案件中,男子小帅(化名)通过亲友介绍认识了女子小花(化名),两人迅速确立了恋爱关系,并按照当地习俗举办了订婚仪式。小帅给付了小花16.8万元的彩礼及价值4万余元的“五金”首饰,并约定在几个月后领取结婚证书。
也许是真情难以抗拒,两人迫不及待就在一起过上了二人世界,小帅发现女友异常表现,最后得知小花是结过婚的人,可偏偏就是隐瞒了小帅。于是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多最终分道扬镳。
小帅家庭向小花家索要已经支付了16.8万的彩礼和4万元的黄金首饰,可是遭到了小花的拒绝,于是小帅起诉至当地法院。
法院表示,虽然两人已经订婚未结婚但并支付了彩礼,法院理应支持全额退回彩礼的申请,但是鉴于两人共同生活3个月,而且女方家也办了酒席和购买了嫁妆,最后法院判定小花家返还70%,也就是14万多给小帅。
对此有网友说,多亏及时发现女方隐瞒婚史,虽然损失了一点钱但也算是及时止损,否则以后矛盾更多。
还有网友说,订婚同居还是有必要,至少能试试两个人合适不合适,要不然结婚了再说不合适,自己都成二手的了。
还有网友说,两个人结婚就应该相互坦诚,不应该隐瞒婚史,纸里面终究包不住火,没有不漏风的墙,被别人识破尴尬的是自己。毕竟人家花钱娶的是新娘,到头来却是一个离异的女人,不知道她有没有隐瞒她有孩子都难说。
过日子想长久确实应该坦诚,相互理解这才是基础,如果是算计必然不能长远,真诚才是取悦别人的必杀技!
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