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湖北恩施那个女孩被泼汽油案的庭审日。事情是这样的,一个男子往女孩身上泼汽油,导致女孩严重致残。
庭审上,这男子翻供了,说没想杀人,只想伤害女孩。关于第二瓶汽油,他一会儿说用来救火,一会儿又说伤心才放的火。他还说“让你们见识一下真正的杀人犯”,说是针对公诉人的。
最后,法院判他故意伤害罪,判了十二年,罚款五万,民事赔偿五十万,但实际只赔了五万。虽然他在庭审中道歉了,但法院没采纳他的辩护。
女孩说,她现在生活很艰难,身体残疾了,但还好有家人支持。她对判决结果很不满意,觉得太轻了,想抗诉,争取无期甚至死刑。这男子家里条件不好,赔不起那么多钱。
网友说:这案子很多人觉得判得太轻了,十二年根本不足以弥补女孩的伤害。而且,这男子的说法前后矛盾,到底为啥泼汽油,也没个定论。
现在,女孩要抗诉,这事儿还没完。这案件也引起了大家对量刑和暴力犯罪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