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遭家暴驾车逃跑碰死丈夫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刑 丈夫怀疑妻子与人约会,在电话催促妻子回家后持刀逼问妻子,妻子一再辩解丈夫就是不相信。妻子担心受到伤害准备驾车离开,丈夫紧随其后对其拳打脚踢。 妻子启动汽车后,丈夫爬在引擎盖上阻拦,丈夫在汽车行驶过程中碰到花坛跌下,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法院认为,女子明知有可能出现的后果仍放任发生,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遂依法判决有期徒刑11年。 法院不采信辩护人正当防卫的理由很客观:正当防卫必须是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时的防卫行为。从这起案件经过来看,法院对正当防卫人有太过苛求之嫌,对正当防卫的理解过于狭义。 此前丈夫有持刀威胁妻子,而且持续对妻子拳打脚踢,在妻子试图逃离时不顾自身安危阻止,这样的情况下应该视为仍然处于家暴之中,不应凭妻子躲进汽车没有挨打就否认仍处于不法侵害状态。 早前有一起经典判例:女子遭遇强奸,强奸犯得逞后正在系裤带,女子看到强奸犯眼露凶光,担心被杀人灭口。随手从地上摸到一块石头,猛力砸在强奸犯脑门上死亡。 法官在审判时认为,女子处于极度惊恐之中,无法确定强奸犯是否会杀人灭口,这时候为了自保趁机袭击强奸犯仍属于正当防卫,故此判决女子正当防卫成立,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女子驾车碰死丈夫案跟女子遭强奸砸死强奸犯案如出一辙,说女子有故意碰死丈夫的意图显然不符合逻辑。至多算正当防卫但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刑罚比较合理。#普法行动#
妻子遭家暴驾车逃跑碰死丈夫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刑 丈夫怀疑妻子与人约会,在电话催促妻
张张健看论
2025-04-24 10: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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