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青春换不来3.8万彩礼”把当代婚恋中最赤裸的利益算计摊在了阳光下!从16.8万砍到3.8万还承诺带回婆家,女方让步到这份上男方竟还拿“别人不要”当挡箭牌,这不就是典型的“白嫖式婚姻”?
法律上彩礼虽非强制,但《民法典》第1043条白纸黑字写着“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男方这波操作直接把“诚信”二字碾得粉碎。更寒心的是女方父亲的“和稀泥”,13年同居在他眼里竟成了“生米煮成熟饭”的降价筹码,活脱脱演绎了什么叫“沉没成本绑架”。
那些说“彩礼是陋习”的请看清楚——这里根本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男方连最基本的契约精神都在践踏!从校园到社会的13年相伴,女方付出的是实打实的青春机会成本,按照昆明2024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2万计算,光是经济账就值54.6万,更别提女性在婚恋市场天然的年龄贬值压力。
男方敢这么有恃无恐,不就是吃准了“同居越久女方越被动”的社会潜规则?看看那些司法案例吧!同居多年分手时,法院判返还的彩礼比例随同居年限锐减,这等于变相鼓励“恋爱长跑白嫖术”。要我说这姑娘就该学学广东那位当街逼婚的硬核操作——要么拿着《婚约财产纠纷》的案由起诉,要么直接民政局见真章!
记住,连3.8万诚意金都耍赖的男人,将来房贷育儿指不定还能玩出什么花活,这种婚姻本质上就是场“庞氏骗局”,拖得越久赔得越惨。真正值得托付终身的,从来不是那些算计“同居折旧费”的鸡贼男,而是会说“彩礼我给,但更想给你一辈子安全感”的实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