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包了工程,干完活,公司没钱,把80多万工程款折成房款给他,男子的朋友说

姜海楠聊社会 2025-04-26 22:59:23

北京,男子包了工程,干完活,公司没钱,把80多万工程款折成房款给他,男子的朋友说:用我名义买,内部价每平能便宜1000多,你把公司欠你那50万债权转给我,我拿去抵房款,最后,房子还是你的。男子一算能省不少钱,欣然同意,然后,130多万全款买了房,写了朋友名,不料,朋友偷着将房子抵押,却无力还贷,男子为了保住房子,又掏了120万“赎房”,过完户后,男子才发现被朋友坑了,告上法院,要求他返还50万,法院这样判了!

2013年,王某为某公司装修完工后,公司无力支付80多万元工程款,提出将这笔钱折成购房款,让王某在公司开发的房产中选一套房。王某同意了这个方案,公司随即开具了收据和收款证明。

王某的朋友李某建议他用李某的名字买房,称可以享受内部价每平米便宜一千多元,能省十几万元。王某觉得划算,便答应了。然而,公司还欠王某50多万元工程款未结清。李某提议将这50多万元债权转给他,用于抵扣房款,房子最终还是归王某所有,只是名义上是李某的名字。

出于信任,王某签下了债权转让协议,将50多万元债权转给了李某。这样一来,80多万元工程款加上50多万元债权,共计130多万元,全部用于购买这套房子,产权登记在李某名下。

交房后,王某搬进了新房,承担了所有的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然而,李某偷偷用房产证办理了抵押贷款,导致房屋无法过户到王某名下。贷款到期后,李某无力偿还,王某为了保住房子,不得不转账120多万元给李某赎回房子,并签订了买卖合同,最终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事后,王某算了一笔账,发现李某实际上一分钱没出,反而利用这次机会赚取了50多万元的债权。更令人气愤的是,李某从未为房子出过一分钱,甚至连螺丝钉都没动过。

王某认为被算计了,遂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50多万元债权转让款(另外80多万元工程款纠纷另案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143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需满足三个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本案中,虽然王某和李某没有签订书面借名买房协议,但王某提供了公司收据和收款证明,证明房款来源于他的工程款。

此外,《民法典》第56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李某擅自抵押房子,导致房屋无法过户,构成根本违约。

《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无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人可以请求返还。李某利用借名买房的机会,空手套取50多万元债权并将其用于抵扣房款,构成了不当得利。

最终,法院判决李某返还王某50多万元款项。本案提醒我们,买房是大事,切勿因一时便宜而忽视法律风险,借名买房应签订书面协议,以防对方反悔。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分享您的看法。

0 阅读:63

猜你喜欢

姜海楠聊社会

姜海楠聊社会

品社会百态,看百样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