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年仅25岁的翟曼霞被带到了刑场,而当法警举起步枪准备开枪之际,翟曼

志史不愚说社会 2025-04-27 08:09:50

“1983年,年仅25岁的翟曼霞被带到了刑场,而当法警举起步枪准备开枪之际,翟曼霞突然冲天大喊,“我到底有什么罪?我真的就这么该死吗?”砰!随着一声枪响,女子倒在血泊中永远的闭上了双眼。要说这事儿放在现在,顶多算个茶余饭后的八卦。但在1983年的中国,这可是惊动全国的大案。 那时候的社会跟现在完全不一样,满大街都是蓝灰黑的衣服,大家穿得严严实实的,谁要是稍微露个胳膊露个腿,那简直就是异类。翟曼霞倒好,直接穿着红肚兜去深圳水库游泳,你想想,周围的人哪儿见过这种阵仗啊,眼睛都看直了,心里肯定都在想这姑娘怎么这么大胆。更让街坊邻居看不惯的是,她回国后和18个小伙子谈过恋爱,在那个保守的年代,这简直就是挑战大家的认知底线啊。 正好赶上全国“严打”,那口号喊得震天响,“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公安局里的举报信堆得三尺高。翟曼霞被抓进去还没怎么过堂呢,“睡遍半个深圳”的传闻就传开了。其实现在想想,穿泳衣游泳算啥犯法的事儿啊,可在那个时候,露肩的连衣裙都能定“流氓罪”,更别说她这种在公共场合显得这么“出格”的行为了。而且那时候的司法系统就跟机器似的,只要沾上“流氓”俩字,就跟进了粉碎机一样,直接从严处理。 跟她差不多时候的迟志强,就因为跳个贴面舞被判了四年,唱《铁窗泪》红了。翟曼霞其实比他还冤,人家没偷没抢没伤天害理,就是穿得少了点、谈恋爱多了点,结果就被定了罪。法庭上她还理直气壮地说“恋爱自由”,法官直接拍桌子,说她这是腐蚀社会主义风气。你说这上哪儿说理去,恋爱自由在那个年代居然成了罪名。 这里面其实藏着两个大问题。第一个就是法律和道德的界限太模糊了。“流氓罪”就像个大箩筐,什么都能往里装。跳个舞、谈个恋爱、穿个花衣裳,这些在现在看来再正常不过的事儿,在那时候都能被扣上“腐蚀社会”的大帽子。法律和道德混为一谈,个人的权利就这么被忽视了。第二个就是性别双标太严重了,同样是男女交往,男的顶多算“作风问题”,女的直接就成了“女流氓”,这明显不公平。就像西安那个组织家庭舞会的马某某,带着三百多人跳舞就被判了死刑,和翟曼霞的案子简直如出一辙,都是对女性的过度苛责。 后来啊,十年后“流氓罪”被拆分成十几个具体罪名,那些因为“作风问题”入狱的人终于沉冤得雪。可伤害已经造成了,翟曼霞的父母到死都不敢告诉乡亲孙女是怎么死的,深圳水库边的野花每年都开,可那个曾经在那里绽放过生命的姑娘,却渐渐被人遗忘了。现在咱们回头看,真觉得那时候的事儿太荒唐了,可这也是历史的一部分,提醒咱们法律得越来越完善,观念也得越来越开放。 现在的社会,穿泳衣游泳没人会说啥,谈恋爱更是个人自由,法律和道德的界限也越来越清晰,性别平等的意识也越来越强。但咱们不能忘记过去发生的这些事儿,得从历史中吸取教训,让法治和文明不断进步,别再让类似的悲剧发生。对此,您怎么看?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麻烦您点击一下“关注”和“点赞”,方便您下次看到更加精彩的内容,祝您生活愉快,感谢支持。

0 阅读:8
志史不愚说社会

志史不愚说社会

谢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