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无尽的尽头学到了6个法律点 [你好]这部剧开始很虐心,但后面就好多了,刚开始怕弃剧,但这两天看着上瘾了。 编剧用心了,里面知识点满满。
(1)张文轩的母亲为什么非要市级人民检察院管辖?
因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而只有市级检察院起诉,才能在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2)为什么杀害张文轩的新手判不了死刑?
◢因为犯罪嫌疑人未满18岁,所以不能判处死刑。
(3)第4集之后的陆声案中,在公安机关询问嫌疑人的阶段,检察机关就介入了。
这个叫提前介入,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确有必要时,可以派员提前介入。
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时也可以主动申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
(4)警察询问陆声,陆声出狱(关押未成年人的监狱叫未成年犯管教所)前的管教白恩宇,以合适想成年人的身份到场参与。
因为按《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询问未成年人时需要通知法定代理人(也就是监护人)到场。但是找不到陆声的父母,依据法律规定通知其他合适的成年人在场。
◢这个前管教作为“合适的人”,实际上就代替了陆生父母的角色。
(5)陆声悔罪态度好,最终在检察院阶段被判附条件不起诉。
附条件,就是附带一个考察期,考察期间表现良好,就不起诉了,就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了。
当然如果考察期间表现不好,那还得起诉追究刑事责任。
(6)陆广福对自己的孩子不管不问,还交给犯罪团伙,检察官林之桃提出要撤销其监护资格是有法可依的,民法典对此有详细规定。
当然这方面的案例非常少,在这一块司法实践中落实是不到位的。
一边追剧,一边学法!
无尽的尽头未检部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