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因妻子怀孕,憋不住便找一女子交易,岂料,两人发生关系后,男子突发疾病昏倒在厕所,女子见状竟转身离开,事后,男子不幸身亡,其妻子将女子告上法庭索赔140万,而法院判决亮了! (来源:裁判文书网)
王英俊的妻子身怀六甲,肚子一天天隆起,这本是一个家庭即将迎来新生命的喜悦时刻。
然而,长时间没有夫妻生活,让王英俊心里总觉得憋得慌,欲望在心底不断滋生。
在朋友不怀好意的推荐下,王英俊得知了一些 “特殊服务” 的渠道。经不住内心的冲动,他通过各种方式联系到了一个叫张云霞的女子。
电话接通的那一刻,王英俊的心跳不由自主地加快了。两人在电话里简单寒暄了几句,便直奔主题,商定好了交易价格。王英俊挂掉电话后,心里既紧张又兴奋,期待着夜晚的到来。
当天晚上,王英俊急匆匆地朝着张云霞的出租屋赶去,一路上,他的脚步急促,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急切和不安。终于,他来到了那间出租屋前,轻轻敲了敲门。
门缓缓打开,张云霞出现在门口。她化着浓妆,穿着暴露,眼神中带着一丝冷漠和职业性的笑容。
王英俊走进屋内,还没来得及好好打量四周,张云霞便关上了门,两人迅速进入了交易的环节。
出租屋里弥漫着一股暧昧的气息,两人的动作越来越激烈。然而,谁也没有想到,意外就在这激情的瞬间发生了。
事后,王英俊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如纸,他感到身体一阵难受,仿佛有一股力量在吞噬着他的生命。
他强忍着不适,艰难地起身,朝着厕所走去,嘴里嘟囔着:“我去方便一下,缓一缓。”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半个小时过去了,厕所里却没有丝毫动静。张云霞坐在床边,心里渐渐感到不安起来。
她站起身,走到厕所门前喊叫,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她心里一紧,觉得事情有些蹊跷,连忙用力打开了厕所门。
眼前的一幕让张云霞惊呆了,王英俊口吐白沫,昏倒在厕所的地上,脸色青紫,模样十分渗人。
张云霞顿时慌了神,她的大脑一片空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慌乱中,她想起了隔壁出租屋的男朋友孙小川,于是赶紧跑过去,用力敲开了孙小川的门。
孙小川打开门,看到张云霞惊慌失措的样子,心里顿时一紧。张云霞语无伦次地将事情的经过告诉了孙小川。
孙小川跟着张云霞来到出租屋,看到王英俊那副模样,心里也十分害怕。两人站在床边,面面相觑,完全没了主见。
“这可怎么办呀?要是让人知道了,我们可就麻烦了。” 张云霞焦急地说道,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孙小川咬了咬牙,说道:“先把他抬到床上吧,我们赶紧走,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于是,两人合力将王英俊抬到了床上,然后匆匆收拾了一下自己的东西,逃离了出租屋。
然而,他们以为这样就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却不知道警方很快就接到了报案。经过调查,警方迅速锁定了张云霞和孙小川的身份,并将他们抓捕归案。
法院认为张云霞在发现王英俊身体出现异常后,没有采取任何救助措施,导致王英俊因突发心脏病身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 2 年。
而孙小川在明知张云霞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不仅没有报警,还帮助张云霞逃离现场,构成窝藏和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 1 年。
王英俊的妻子得知丈夫的死讯后,悲痛欲绝,她又将张云霞和孙小川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两人赔偿 140 万。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张云霞的判罚是否合理?
根据《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先行行为引发的行为人负有救助的法定义务,例如性交易、危险游戏等行为可能被认定为先行行为。
张云霞与王英俊发生性关系后,因王英俊突发疾病,张云霞未履行救助义务,其行为构成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罪。
2、孙小川的判罚是否合理?
根据《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孙小川在知晓张云霞可能涉及犯罪的情况下,没有选择报警或采取其他正确的措施,而是与张云霞一起将王英俊抬到床上后匆匆离去,帮助张云霞逃避法律追究,已构成窝藏和包庇罪,对他的判罚并无不当。
3、张云霞和孙小川是否应当进行民事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王英俊身体出现不适昏倒在厕所,张云霞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救助措施,应承担部分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86条规定,若孙小川仅协助逃避法律责任,未参与过失致人死亡,与张云霞不存在 “共同故意” 或 “共同过失”,不构成共同侵权,仅承担刑事责任。
最后,法院判决张云霞承担王英俊死亡的10%责任,赔偿王英俊妻子14万元。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