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56岁男子在外务工时认识51岁女子后迅速发展成恋人,并同居在一起。
但女子只会要钱,从不提领证的事,男子心里不踏实,让女子签协议,约定男子每月支付2000元,若是5年男方提出分开,女方不退钱,若是女方提分手,女方返还一半款项。
协议签订后,男子立马转账4000元,可没到半个月女方就将男子的联系方式拉黑删除。
男子很生气,拿着协议找记者帮忙,想要把钱要回来,女方一番话揭开真相。
杨大哥以为白纸黑字签了协议就有保障,结果律师一句话让他傻眼了。
专业人士看了协议直摇头:“这钱大概率要不回来,感情的事儿用合同来约束本身就是个糊涂账!”原来法律上讲究个你情我愿,拿钱当筹码签的恋爱协议根本不作数。
有人调侃说这协议签得跟做生意似的——男方按月付"服务费",女方五年内"保质期",听着就透着算计。要我说啊,感情真要走到签合同这步,还不如早点散伙,省的到时候人财两空还闹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