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边榴莲的秘密!山东济南,男子街边买榴莲,发现了这些榴莲的秘密,他买了一个榴莲,

佳乐小家 2025-05-09 22:15:14

街边榴莲的秘密!山东济南,男子街边买榴莲,发现了这些榴莲的秘密,他买了一个榴莲,摊主称是6斤8两,男子复称是5斤七两,发现这个秘密之后,男子要求连壳带走,摊主这时发现的男子的意图,一脚油门开车走,还差点撞到了男子。网友:我有朋友就是靠这个秘密,买车买房的。

5月8日,男子接到举报,说街边的榴莲存在大问题,男子作为一名记者,他决定一探究竟。

来到卖榴莲的货车前,买榴莲的人还挺多的,一切都有序进行着,他并没有发现什么特殊的情况。

要说特殊,就特殊在顾客们买榴莲之后,摊主坚决要帮他们剥开榴莲壳,这才让顾客拎着榴莲肉走,摊主服务到位,这也很正常。

为了尽快搞清楚摊主到底在卖什么关子,男子上前问摊主怎么卖,男主说要29.8元一斤,可以算28一斤,如果要带壳走的话就是35元一斤。

这就让男子有些想不明白了,买榴莲本来就有壳的,为何把壳带回去还要多加7元一斤,他不明白这榴莲壳有什么用,摊主要把榴莲壳留下来。

男子想不明白,决定先买一个榴莲看看情况,他让店主称了一个榴莲,那个榴莲6斤8两,算下来要191元。

他把榴莲放在手上估摸了一下重量,觉得这榴莲的秘密应该在于不够称,为了证实自己的想法,男子偷偷地趁着店主在忙,然后用自己带来的秤称了一下榴莲,结果发现这果然不够称,只有5斤7两重。

男子很气愤,质问摊主为何不够称,摊主倒是恼怒成羞了,他大声吼道:“不够称,你给钱了吗,这个榴莲就算你160元,你要就要,不要就拉倒。”

看着店主把不够称这个问题说得如此理直气壮,男子觉得很不可思议。

这时又有一名顾客买了一个榴莲,一共249元,摊主没空搭理男子,就要帮这个顾客把榴莲壳剥开,结果顾客拒绝了,他要把榴莲壳带回家。

这下男子已经明白了摊主卖榴莲的所有秘密了,所有来买榴莲的顾客也明白了摊主卖榴莲的秘密了,摊主一看自己的秘密被大家知道了,恼怒成羞,一脚油门就开车走了。

男子想阻拦摊主,还差一点被撞了。

他看着摊主开车离开的背影,感到很不可思议,没想到他卖的榴莲也不便宜,竟然是不足称的,为了掩饰这个秘密,竟然不让顾客把榴莲壳带回去,就是不让顾客发现他少称的目的。

那么摊主这样的行为有什么问题呢?

所有来买榴莲的顾客,他们的行为都是消费行为,他们是有知情权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摊主却隐瞒了榴莲少称的事实,并且用剥开榴莲壳来掩饰这个事实,这行为是不对的。

顾客付了多少钱,摊主就应该称多少榴莲给顾客,如果摊主缺斤少两,这也侵犯了顾客的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在顾客心里,自己买多少钱的榴莲就应该得到多少斤的榴莲,他们希望自己消费得明明白白的,不希望摊主坑蒙拐骗。

除此之外,摊主缺斤少两,这么贵的榴莲随便欺骗顾客一斤,就多赚二三十元,这行为已经是欺诈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只要摊主存在欺诈行为,他卖出去的这些榴莲都需要退1赔3。

那么你知道这些街边榴莲的秘密吗?(来源:生活帮-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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