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谁受伤谁就有理!”在四川内江,一名 7 旬老太在饭店当众掀起一名女子的短裤,女子伸手阻拦时,老太又打了女子一拳。女子愤怒不已,立刻将老太推倒,致使老太摔伤,自己手臂也被老太抓伤。事后,老太家属不答应了,要求女子赔偿。
很多人说:家属明知老人有精神病,还不看好,让其乱窜,危害乡邻,这种事遇上也够倒霉的,老太家属监管不力至少应给人家道歉!
精神病人出现在公共场合,这就证明这家人的监护人没有尽到责任。那么就应该对这个家属进行处罚。她们根本就不应该放精神病人出来。既然放出来了就应该让他们赔偿这个女人的钱。并且自行承担老太太的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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