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男子相亲时对女方一见钟情,当即给了6.6万见面礼,后又给了18.8万彩礼。结果婚礼刚结束,女方就说要赶回家照顾患癌的母亲,这一走就是半年,期间音讯全无。没想到,男子刷短视频时发现,女方竟在跟别人办婚礼,男子直接报警,结局让男子傻眼。
据红星新闻6月8号报道,宁先生最近可被气坏了,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满心欢喜娶回家的“新娘”,竟然是个彻头彻尾的诈骗犯。
这事儿还得从宁先生被家里催婚说起。
宁先生到了30岁这个年纪,家里催婚催得那叫一个紧。每次回家,父母都念叨个没完,亲戚们见了面也总是问啥时候结婚。
宁先生被催得实在没办法,只好让亲戚帮忙介绍对象。没多久,亲戚就给他介绍了个东北女子,赵某。
宁先生和赵某一见面,那场面,用宁先生自己的话说就是“一见钟情”。
赵某长得漂亮,嘴又甜,把宁先生哄得晕头转向的。
宁先生心里那叫一个美,觉得自己这是走了大运,碰上了这么好的姑娘。
两人见面没一会儿,宁先生就按赵某说的,痛痛快快地支付了6.6万元见面礼。
宁先生当时心里想,这钱花得值,只要能娶到这么好的媳妇,花点钱算啥。
之后,为了能顺利和赵某结婚,宁先生又按照赵某母亲的要求,支付了18.8万元彩礼。
这18.8万元可不是个小数目,宁先生为了凑这笔钱,把积蓄都拿出来了,还借了一些。
不过宁先生没觉得心疼,他满脑子都是和赵某结婚后的幸福生活。
2024年10月13号,宁先生和赵某举办了婚礼。
婚礼那天,宁先生当时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他盼着以后能和赵某好好过日子,再生个大胖小子。
可谁能想到,婚礼刚一结束没多久,赵某就说自己还要赶回家照顾患癌的母亲。
宁先生一开始还没觉得有啥不对劲,他想着赵某母亲生病,她去照顾也是应该的。
谁知,赵某竟然一走就是半年,还音讯全无,电话不接,微信也不回。
宁先生这才觉得不对劲,他给赵某母亲打电话,赵某母亲也总是含糊其辞,说赵某在照顾她,不方便联系。
直到有一天,宁先生在刷视频的时候,意外看到了一个让他目瞪口呆的画面。
之间自己的媳妇赵某,竟然在跟别人举办婚礼!
宁先生当时就懵了,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反复看了好几遍视频,才确定视频里的人就是赵某。
宁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是被骗了。
宁先生气得浑身发抖,他立刻报了警。警方接到报警后,马上展开了调查。
这一调查可不得了,原来受害者不止宁先生一个人。当警方根据线索将赵某抓获的时候,她刚刚和第5名受害者办完婚礼。
据警方透露,这起案件涉案金额高达190万元,而且除了新娘赵某本人,其他接亲团队成员都是临时拼凑的。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赵某将会面临怎样的惩罚?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赵某以结婚为幌子,骗取宁先生等多名受害者的财物,她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且涉案金额高达190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该法条,赵某或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严厉刑罚。
《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赵某在与宁先生等受害者交往过程中,故意隐瞒自己实施诈骗的真实意图,通过欺诈手段使受害者陷入错误认识,从而与她进行结婚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支付见面礼、彩礼等。
这些民事法律行为并非受害者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在赵某欺诈的情况下作出的。
根据这个法条,受害者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与赵某之间基于欺诈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旦撤销,赵某应当返还从受害者处获取的财物,以恢复受害者遭受的经济损失,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赵某的行为实在令人愤慨,她利用受害者对婚姻的渴望,精心策划诈骗骗局,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严重伤害了他们的感情。
目前,警方已经追回了部分涉诈款项,这些钱将返还给受害人。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相信警方一定会把事情查个水落石出,让赵某受到应有的惩罚。
宁先生现在后悔得不行,他觉得自己太傻了,被赵某的花言巧语给骗了。
不过他也希望通过自己的经历,提醒其他人在找对象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别像他一样上当受骗。
在面对婚姻等人生大事时,大家一定要保持理性和警惕,不要被表面的美好所迷惑,要多方面了解对方的真实情况,避免陷入类似的诈骗陷阱。
对于宁先生的遭遇,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