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老人在山上祭祀烧纸,结果引发山火,将山上的67只羊全部烧死,损失至少13万元。由于老人与羊主人分属两个镇,而老人也确实没钱赔偿,所以两个镇的负责人就协商由两个镇一起出钱补偿羊主人8万元。但羊主人认为赔偿金额太少了,于是在网上到处宣称被其中一位负责人打压,他要包庇老人。目前,该负责人明确表示退出,让羊主人自行找老人去协商赔偿。
(来源:大风新闻)
史先生家住达仁镇,其家中一共养了127只羊,他并且每天都会将羊赶去仁河口镇与达仁镇交汇处的山上吃草。而老人家住仁河口镇。
3月25日那天,史先生再次将羊赶至山上吃草。可没想到这群羊竟然跑到了仁河口镇的山上,而不巧的是当天老人去山上祭拜,结果在焚烧纸钱时,不慎失火导致山火爆发。
史先生的羊群因害怕而到处乱窜,结果逃出来的连一半都没有,后经统计,共有67只羊在这次山火中丧生,成了烤全羊。
面对如此巨大的损失,史先生心疼坏了。如果这每只羊按照市场价来算,可以卖到2000元/只,所以损失至少有13万余元。
为了找到罪魁祸首索赔,史先生去联系了仁河口镇的负责人,但该负责人提出要和史先生所在的达仁镇的领导彭某谈。
之后,史先生找来彭某出面。经过一番协商,两镇领导决定代替老人向史先生做出8万元赔偿。
史先生顿时不干了,他认为被烧死的67只羊中,有一只是公羊,繁殖用的,其余30只都是母羊,这31只羊都是花钱买来的,共花了5.3万元。
至于其他被烧死的羊都是后来繁育的,按照每只羊56斤算,每斤有18元,那总价就有3.5万元,所以67只羊至少得8.8万元。
除此之外,史先生认为自己为养羊付出了很多辛苦,同时也花费了很多,所以还应当赔偿四五万元才行。
因此,史先生坚持索赔13万余元。
同时,史先生认为自己所在镇的负责人彭某没有向着自己,反而帮着隔壁镇的老人说话,他对此十分不满,于是在网上宣称遭到彭某的打压,彭某故意包庇老人。
目前,彭某已经决定撂挑子不干了,史先生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反正自己已经帮史先生去联系了对方,至于能不能拿到赔偿,那是史先生自己的事。
那从法律上来讲,此事该如何评价?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这起事件中,仁河口镇的老人在祭祀时引发山火,这说明老人存在明显的过错。而史先生的羊因山火被烧死,这与老人的祭祀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因此,老人的确应当赔偿史先生的损失。
可现在老人没有能力赔偿史先生的损失,而且老人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刑法》第115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由此可见,史先生想要老人来赔偿这笔损失,估计是没什么指望了。
有不少人认为,可以找老人的子女索赔。
但老人的子女又没有义务为老人偿债,就算老人去世了,他都没钱赔偿了,哪来遗产?
因此,如果史先生连这8万元的赔偿都嫌少,那等待他的可能是一分钱都赔不到。
最后,虽然8万元的赔偿金比史先生预估的13万元要少很多,但就老人的情况来看,还是先拿到这笔赔偿金方为上策。
对此,您怎么看?
笑斗宝批龙
所以两位领导用的是什么钱来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