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郊区,一位农妇以低于市场价近五成的价格,成功为儿子购置婚房。哪料,邻居却神秘地说,“这房子住不得!” 张春梅和丈夫生活在北京郊区村落,夫妻俩承包果园,开办农具店,起早贪黑,辛勤劳作,把4个孩子拉扯成人。 一转眼,3个女儿先后出嫁。如今,他们最大的心愿就是儿子找到对象,让他们早日抱上大胖孙子。 嗨,想什么来什么,儿子带着漂亮的女朋友回家了,老两口笑得合不拢嘴。 2014年1月,双方家长见面,商定10月1日举办婚礼。然而,准亲家突然提出:必须在北京市区买婚房。 这下可愁坏了春梅夫妻,一则北京市区的房子没有五六百万,想都甭想!他们实在拿不出这笔钱。 二则,满打满算,还有不到10个月时间,就算买到房子,装修也来不及啊! 老两口愁得吃不下睡不着。最后,一合计,得,为了儿子的幸福豁出去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先买房! 第二天一大早,春梅就叫上大女儿,一起跑房产中介。你还别说,没想到,没几天就有了大收获:朝阳区有套3居室二手房,房主低价急售。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娘俩二话不说,当即跟着中介,实地察看。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满意得不得了:地段好,结构好,朝向好,且地铁站、学校、医院、超市等步行可达。 更满意的是,房价才280万!春梅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房当前市场价最起码500万以上! 这天大的好事,让春梅欣喜之余有些隐约的不安,她小心翼翼地问,“这房子没出过什么事情吧?” 房主呵呵一下,“没有啊,要不是因为急着用钱,我才不舍得卖呢!” 中介说,“大妈,购房合同条款里有关于‘是否有自杀或他杀等非正常事件’ 的说明保证。您放心吧!”于是,春梅就把心放进了肚子里。 而后,她四处借钱,根据房主要求,一次性付清房款,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 4月4日那天,春梅摩挲着簇新的房产证,指尖突然一顿。两个相邻的"4"字,让她心头无端一紧。"这4字,看着真不吉利!"她嘟囔着。 这时,儿媳噗嗤笑出声来,挽住她的手臂晃了晃:"妈,这户型南北通透,价格实惠!咱们不迷信!” “儿媳说得对,咱们抓紧装修!”碰巧儿媳的舅舅搞装修,就放心地交给他全权负责。 舅舅是个热心豪爽的人,装修不到一个月,就与左邻右舍熟识了。 有一天,一个邻居看到四处无人,神秘地与他咬耳朵,“这房子不能住,更不能做新房!” 舅舅吃惊地瞪大了双眼,急忙问,“为啥?”邻居叹了口气,摇摇头,啥也不说就走开了。 几天后,装修工人在铲墙皮时,突然叫嚷,“这墙怎么是黑色的!”舅舅一瞧,浑身一激灵,“快!把这些墙都铲一遍!” 随着白色涂料铲除,整面黑色的墙体赫然显露出来:明显是被烟熏黑过!不好,这里应该发生过火灾! 舅舅立马找到邻居,“这屋子被烧过?”邻居尴尬地点点头, “不仅被烧过,还死了一个人!” 春梅听闻,眼前一黑,差点晕过去,儿子的婚房竟是凶宅,这万万不行。 她即刻拨通原房主电话,质问,“你那房子死过人,为什么要隐瞒?”岂料,房主冷笑道,“这是我个人隐私,没必要告诉你,再说这事网上都有,我们之间是你装聋我作哑罢了!” 春梅气得浑身发抖,“我多次问过你的,是你故意隐瞒,我要退房!” “房产过户都办好了,想退?门都没有!” 原房主说罢,“啪嗒”挂断电话,春梅牙咬得“咯咯“响,两条腿控制不住地抖动。 随后,她试图通过中介做工作,明确表示只要同意退房,房款可以少退一部分。但是,原房主坚决不肯松口,春梅无奈将其告了! 经调查,该房因原房主前夫,醉酒后引发火灾,并因吸入过量一氧化碳死于屋内。 原房主辩解,前夫死亡实属意外,不能作为退房的理由。春梅认为,原房主在交易中隐瞒曾发生非正常事件。 中介作为证人,证明春梅在交易过程中,曾多次询问过是否发生过非正常事件。 经查明,原房主在合同的"是否发生过非正常事件"告知条款处,刻意勾选了"否"选项。经调查取证,该房产确实存在原房主刻意隐瞒重大瑕疵的情形。 因此,原房主的行为已构成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最终,本房屋买卖合同被撤销;返还全部购房款286.5万元;房屋装修损失、契税等各项费用共计8.7万元,都由原房主承担。 自此,张春梅购买“凶宅”事件,通过法律途径得到了圆满解决。 这类房屋不仅因文化禁忌而令人心生畏惧,更因其特殊历史而在房地产市场中面临显著的贬值压力。 因此,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卖家有义务如实披露房屋的历史,以维护买方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同时,也提醒购房者在交易过程中应保持警惕,擦亮眼睛,确保充分了解房产的背景信息,以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
2014年,北京郊区,一位农妇以低于市场价近五成的价格,成功为儿子购置婚房。哪料
夜色温柔的相伴
2025-04-07 10: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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