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一女子闪婚闪离,分走前夫1500万房产,女子沾沾自喜,没想到,3年后被前公公告上法庭,索赔1980万元的欠款,法院的判决让前儿媳傻眼了! 肖芳(化名)结婚后,住进了丈夫刘某(化名)家刚买的大房子,婚后2个月,夫妻俩争吵不断,决定协议离婚。 因为肖芳认为房子算是婚后财产,离婚时坚持分割一半带走,肖芳通过协议离婚,得到了1500万的补偿款。 这让肖芳的公公老刘(化名)心里很不是滋味,因为那个买房款2400万是他拿的,儿子短暂结了个婚,就损失了1500万。 之后还要他继续偿还房贷,压力很大,甚至没有多余的钱喘口气,老刘心里憋了一口气。 2020年,4年过去了,老刘还是对这笔钱念念不忘,决定要回来,他跑到法院,把儿子和前儿媳给告了,要求他们偿还自己贷款的本金1980万元。 当初买房前,他专门跟儿子签下了一份借款协议,还有一份借条可以证明。 根据这个证据,这笔钱就是他们婚后的欠债了,肖芳也得负责偿还。 但肖芳拒绝了,她并不知道他们的借贷协议,而且离婚都这么久了,补偿也已经拿了,她认为这笔钱跟自己没有关系,法院很快就此事进行了审理。 法院认为,肖芳应该承担偿还的责任,因为她是在刘某买房后,就迅速结婚,二人还专门签了协议,把房子当成二人的婚内财产,他们婚后离婚的太快了,好像目的就是为了这套房子。 离婚后,肖芳也手握1500万元的财产,实现了“翻身”。 有人得利就有人遭受损失,他们的这番操作,导致老刘承担了巨大的损失,他在儿子婚前给的借款,也被瓜分殆尽,老刘甚至怀疑他们的故意的。 2025年,法院支持了老刘的诉求,肖芳也有还款的义务,在1500万元内的范围内,至少要承担一半,刘某也不用一人承担了。 在这个事件中,肖芳和前夫刘某的婚姻存续期间只有3个月,是短暂的,双方也没有生育孩子等。 从房子的归属上看,也是婚前买的,买房时,刘某还从父亲手中借了2400万,这笔钱明确说明了是借款,并非赠与,因此无论从哪种意义上看,这个房子都不能算婚后财产。 肖芳离婚时,更没有理由索要一半的房产,即使补偿,也达不到这个数目,她分走的数额太多了,老刘没有理由分给儿媳这么多钱,他索要自己之前出资也很合理。 夫妻结婚后,财产的归属问题,和很多因素都有关,借款和赠与的区别,也会影响到房产的分割,即使他们个人已经协商好了,最终还是要按照法院的判决来执行。 刘某对这个房产的态度,有点匪夷所思,如果这是夫妻二人商议好,试图通过闪婚闪离来分割老刘的财产,刘某又会得到什么好处呢?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来源:纵览新闻2025年4月10日关于《据大参考4月10日消息,近日,上海,男子花费2400万给儿子买房,儿媳离婚分走1500万》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上海,一位大爷将自己一辈子的积蓄全转给了儿子,让他去买婚房,不过,大爷让儿子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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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弦月
这种傻儿子不要也罢。
奇哥
超2年不是过了追索期了吗
喜欢吃豆 回复 04-10 20:32
借条不写还款期限就行了
沧海游龙
这女的结婚就是为了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