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妻子去世后,男子买了一座双人墓准备和她合葬。谁知扫墓时,竟发现墓穴有裂缝,

笑对的风雨 2025-04-13 00:16:49

贵州,妻子去世后,男子买了一座双人墓准备和她合葬。谁知扫墓时,竟发现墓穴有裂缝,妻子的骨灰盒不翼而飞。男子慌了,马上报警,通过调查发现,拿走骨灰的竟是妻子和前夫的儿子。男子想不通:你妈躺在床上不能动时,你就看了一次,火化时你都在玩手机,为什么要一声不响,偷偷拿走她的骨灰? 2022年春,陈先生亲手把妻子的骨灰盒放进墓穴,那是他自己掏钱买的双人墓,空着的位置是留给自己的。 两人结婚七年,头三年过得平淡,后三年跟癌症死磕。 手术、化疗、反复住院,一路陪着走下来的是陈先生,生前照顾到最后一口气,死后也想安安稳稳陪在一块。 清明一早去了趟墓园,墓碑还在,骨灰盒没了,墓门被撬,土被翻过,骨灰盒空了位。 陈先生第一反应不是生气,是懵。不是陵园出事,是有人来“偷骨灰”。 警方很快确认监控中翻墙进墓园的,是继子。 那时候天还没亮,身影瘦,动作急,抱着个包就跑了,几天后继子落网,东西还放在出租屋衣柜里。 警方问动机,他就说,“是我爸临终前交代的,他想跟我妈合葬。” 陈先生听完冷笑一声,早在妻子临终前三个月,他就录下过谈话。 说到身后事,妻子亲口讲过,“我不想跟前夫埋一起,我想跟你在一块。”录音摆出来,继子当场哑火。 火化那天继子也来过,一身黑衣,站得远,没哭,低头刷手机刷了全程,人还没入土,心已经走远。 可现在倒是成了“孝子”,非说自己是在替母亲圆愿。 关系早就烂透,继子是亡妻与前夫的儿子,离婚后由亲生父亲抚养,跟陈先生几乎没多少来往。 也就过年能见上一面,说不上几句话,妻子得癌后,陈先生带着跑医院,拿钱、换床位、清理呕吐物、夜里翻身换药,啥都干过。 继子只来过一次,还冷脸一句“公司忙”,人还在病房,活人不管,现在死了倒成了家属代表? 这事最后走到派出所,摆上桌的除了录音,还有墓园赔偿单。 陵园方面只愿退还当初购墓的费用,说当晚是继子翻墙进来的,监控拍了过程,但园区没法做到夜间全覆盖。 墓地是买的,防盗不归他们管,象征性赔了一笔钱,连个安慰都没有。 法律上讲得明白,《刑法》第302条写得清楚,盗取骨灰,够得上三年以内刑期。 陈先生可以起诉,可他犹豫了,继子还在读研究生,一旦追责,学业、前途都毁了。 他没孩子,继子也算是家里唯一血脉,想了想,最后没追刑责,只要求继子交回骨灰,别再打合葬的主意。 这事传出去后,网上吵翻了,有骂继子的,说“活着不管,死了来抢地盘。” 也有人替继子说话,说他再怎么说也有血缘,凭啥继父来决定埋哪儿?血缘和感情,到底哪个算数? 有人翻出历史旧案,五年前,北京有起类似纠纷,前妻的骨灰被前夫强行迁走,现任丈夫告到法院,打了两年官司,最后法院判归还骨灰。 理由是“长期照料、安葬费用均由现任承担,应尊重生前意愿”。 但这类案子没成型的统一判例,每一起都是模糊地带。 问题在于,法律对“骨灰”的定义还不清。 民法典第1198条讲的是“安全保障”,说白了是陵园要负防盗责任,可骨灰属于“近亲属共有”,谁是近亲属?继父算不算?能不能代替表达意愿?没人说得准。 有人主张立法明确骨灰处置权分配机制,但这类事往往拖延,没人愿意先动。 现实里,谁态度硬、谁动作快、谁先下手,谁就赢。 这场风波背后,其实是再婚家庭的裂痕,继子从小就不认陈先生,认的是亲爹。 可当年亲爹也不是什么好人,离婚后基本不管,现在快死了突然说想跟前妻埋一块,继子就照办。 感情没几分,全靠一口“血缘”的硬气。 问题是,死人的骨灰,代表不了活人的意志,陈先生活着,还得每天面对空着的墓穴,和空掉的心。 他不追责,是宽容,也是没办法。 打官司也好,讲道理也罢,人一旦走了,留下的是口气,也是口气没了的悔。 有人问他后悔吗?他说,“后悔买这墓了。”问他为啥不再弄回骨灰?他沉默了十几秒,说,“她不想折腾,我也不想折腾了。” 现在的墓园夜里开始有巡逻,陵园方在整改,准备装红外报警系统。 那对空着的墓穴,现在只有一个人扫,他说,“以后我就自己埋自己,不占人地,也不给人留事。” 参考资料: 陈健.《民法视角下骨灰处置权的法律困境与出路探析》.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2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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