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阿婆推着助行器和老伴一起在小区散步,和正在嬉闹的男孩撞了个正着,最后导致阿婆骨折。可男孩家长却拒绝赔偿,称事发时阿婆老伴打了他们家孩子的头,他们也要追究老人的责任。 据河南法治报4月21日报道,4月19日那天,阿婆和老伴一起在小区散步,老伴走在前面,阿婆推着助行器跟在后面。 此时,有两个男孩正在路边嬉笑打闹,当阿婆快走到三岔路口时,两个男孩打闹着突然窜到了路中间,其中一个男孩和正往前走的阿婆撞了个正着。 可能是阿婆的助推器撞疼了男孩,把他给惹恼了,男孩顺手推了阿婆一把,阿婆本来就站不稳,被男孩这样一推,就连同助推器一起摔进了绿化带。 走在前面的老伴发现阿婆摔倒后,心里非常着急,情急之下拍了一下男孩的头,并责怪道“这是谁家的小孩啊,这么不小心,她刚能站起来走路,要是再摔出个好歹来可怎么办?” 老伴急忙上前把阿婆扶了起来,可阿婆却怎么也站不起来了,还一直在喊疼,老伴知道坏事了,心里一急突然感到胸口闷闷的,他担心自己扛不住,就赶紧给女儿打了电话。 据阿婆的外孙女透露,外婆从去年脑梗后就一直躺在床上,前几天刚开始能下床活动,外公也刚做过心脏手术,那天,两人都觉得可以走走了,就想下去活动一下筋骨,不料却发生了这样的事。 外婆送医后被诊断为骨折,需要动手术,而外公也需要住院观察。 事后,妈妈找到男孩的父母讨要说法,没想到对方毫无歉意,还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说我家孩子才10岁,嬉闹玩耍很正常,你路都走不稳,为什么还要下来逛?摔倒能怪别人吗?想要找我赔,那是不可能的事,老人打我孩子了,我还要追究他的责任呢! 外孙女气不过,就把事发时拍到的监控画面发到了网上,让大家来评评理,从监控画面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外公只是轻轻地拍了一下男孩的头,并没有使劲,没想到却被对方说成是“打”,还是外公太善良了! 对于这件事,网友几乎是一边倒: “从监控画面可以清晰地看到,老人心急的情况下,只是轻轻拍了一下孩子的头,并没有用力打孩子,老人很善良的,是家长夸大其词了。” “孩子撞到老人本是无心之过,老人拍了一下孩子的头也情有可原,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理应向老人道歉并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 但也有网友表达了不同的看法:“小孩打闹是正常行为,老人监护人才应该被谴责,刚做完这么大的手术就在人多的公共场合活动,这是监护不到位。” 目前此事警方已介入。 1、男孩嬉闹时把阿婆撞成骨折,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男孩家长质疑阿婆刚恢复,本不应该出现在公共场所,但阿婆能拄拐走路了,去人少的地方走走,活动一下并不是不可以的,而从监控中可以看出,事发时周围并没有几个人,因此,在这件事中,阿婆是不存在过错的。 而男孩还未成年,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履行监护职责,男孩撞倒阿婆对其造成的损害,理应由家长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作为家长,平时应教育孩子,不能去有老人和小孩的地方嬉闹,以免对他们造成伤害。 如果家长对孩子不管不顾,出了事,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监护不到位。 2、老人拍了一下男孩的头,需要承担责任吗? 阿婆刚刚能拄拐走路就被撞了,老伴当然会很着急,心里一急拍了一下男孩的头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更何况从监控中可以看到,老人拍打男孩时并没有用力,男孩也没有受到任何伤害,因此,老人无须承担责任。 相反,男孩家长用“打”来形容老人的行为有点小题大做了,如果家长为了逃避责任而故意诬陷老人打了他家孩子,那么,家长还有可能涉嫌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此,如果男孩家长坚持认为是老人打了他家孩子,非要追究老人的责任,那么,他们有可能还会受到行政处罚。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呢? (信源:河南法治报-2025.4.21)
这件事太让人悲哀了!近日,江苏淮安一名男子在山阳湖潜水时,不幸发生意外溺亡,当他
【25评论】【12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