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中的“考核错位”与农民主体性回归——从贵州赤水整改复耕困局谈起 在贵州省赤水市,一场以“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为目标的整改复耕运动,因“砍竹复耕后撂荒”的现象引发争议。村民的质疑直指核心:为何政策落地后耕地依然闲置?为何基层干部疲于应付考核却难见实效?这一矛盾折射出当前耕地保护中深层次的“考核错位”问题——当政策执行者与利益主体分离,当行政指令与农民生计脱节,耕地保护便容易陷入“数字达标”与“实质失效”的困境。 一、形式主义背后的双重逻辑冲突 在赤水市的整改复耕中,两个逻辑的冲突尤为突出:政策逻辑要求严守耕地红线,而经济逻辑却让农民在竹产业与粮食种植间艰难抉择。村民算了一笔账:一吨竹材市价可能数百元元,一户家庭年收入可达万元;而改种玉米等作物,因山区缺水、路况差,收成微薄甚至绝收。这种经济落差直接导致复耕动力不足。然而,上级部门通过卫星图斑下达整改任务,要求乡镇在两个月内完成,并将完成率与干部考核挂钩。基层干部被迫在“政治账”与“经济账”间走钢丝:砍竹复耕可快速完成指标,但后续耕种条件改善、农民意愿调动等实质问题却被悬置。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耕地统计与现实的割裂。根据政策,已登记为耕地的地块即使撂荒也无需整改,而城镇建设占用的耕地却需通过“进出平衡”在偏远山区“开天窗”复垦。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模式,既浪费财政资源(每亩整改成本达上千元),又因复垦地块零散、基础设施缺失导致二次撂荒。正如村民所言:“大山里恢复一亩耕地,不如让山下良田不丢荒。” 二、破解困局:从“行政主导”到“农民主体” 耕地保护的核心矛盾,在于政策执行中农民主体性的缺失。当前考核体系将镇、村干部作为责任主体,但实际种地者却是农民。这种错位导致两个后果:一是政策设计与农民需求脱节,二是激励手段单一化。要突破这一困局,需重构耕地保护的逻辑框架。 1. 考核机制改革:从“数量达标”到“效能优先” 现行考核过于强调复耕面积等量化指标,而忽视耕地实际利用效能。可借鉴四川旺苍县张华镇经验,将“土地利用率”“农民种植意愿”“基础设施配套”纳入考核体系,并建立动态监测机制。例如,对复耕地块设置3年跟踪期,只有连续种植粮食作物才算达标,避免“数字游戏”。 2. 经济激励重构:让种粮收益匹配机会成本 农民不愿复耕的根本原因是种粮收益过低。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完全成本保险”“动态补贴机制”需加速落地。具体到赤水这类竹产业区,可探索“竹粮共生”模式:允许部分坡度较大的地块保留竹林,通过林下套种耐旱作物实现生态与经济平衡;对确需复耕的地块,配套建设水池、管网等设施,并将补贴与产量挂钩。 3. 政策协同赋能:打破部门壁垒与资源错配** 耕地保护涉及自然资源、农业、水利等多部门,但赤水的案例暴露出部门协作不足的问题。例如,自然资源部门主导的复耕未与农业部门的水利规划同步,导致“有地无水”。可参考正蓝旗耕地进出平衡方案,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将土地整治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劳动力回流政策联动,形成“复耕-种植-增收”闭环。 三、主体性回归:农民不是“工具”而是“主角” 耕地保护的本质是粮食安全,而粮食安全的基础是农民生计安全。若将农民视为被动执行者,政策终将流于形式;唯有让其成为利益共同体,才能激活内生动力。米仓山镇的经验值得借鉴:通过土地流转、代耕服务、惠农补贴等方式,将撂荒地集中托管给村集体或种植大户,既解决劳动力短缺问题,又实现规模化经营。此外,政策制定应充分尊重农民知情权与参与权,避免“三天限期砍竹”式的粗暴执行,转而通过坝坝会、示范田等形式让农民理解政策、共享红利。 总之,耕地保护需回归“人地共生”逻辑。赤水的教训警示我们:耕地保护不能沦为“数据游戏”,更不能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真正的耕地进出平衡,应是“空间平衡”与“利益平衡”的统一——既要守住耕地红线,也要守住农民生计底线。唯有将政策目标与农民主体性深度融合,让种粮者有钱挣、有尊严,才能实现从“形式复耕”到“实质兴农”的跨越。正如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孔祥斌所言:“土地整治的核心是赋能农民,而非应付考核。”
耕地保护中的“考核错位”与农民主体性回归——从贵州赤水整改复耕困局谈起 在贵州
公平正义闻
2025-04-22 11: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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