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撞人事件,赔偿协议签署后,受害者家属拒绝,背后原因是什么?
景德镇撞人案,光明街道办事处与肇事者刘某签署协议,承诺赔偿受害者家属,但受害者家属拒绝了肇事方的道歉和赔偿。
受害者家属说:“我儿子我儿媳都没了,怎么可能原谅你?不满周岁的孙子也没了,我们怎么能接受?”
受害者家属说,他们失去了三个,肇事者只失去了一个。
肇事者最开始的态度非常傲慢,他认为这起事故是天灾,并不是他造成的。
后来肇事者提出80万私了,还说“出狱后会给他们养老”。这两个提议都让受害者家属气炸了,怎么能有如此无耻之人?
网友说,这起事故本质上就是故意杀人。
刘某在市区超速三倍,明知限速40,偏偏开到120以上,根本不把行人放在眼里,完全不顾及他人的生命安全,这分明是故意危害公共安全。
现在说要赔多少多少,受害者家属还不是骂他滚蛋?要是当初他态度诚恳,赔个几十万,或许能获得家属的谅解,能把事情平息下来,也说不定。
可他偏偏如此狂妄,不认账,还威胁家属,你说气不气人?
这就是人的差别,很多时候你得看别人脸色行事,不然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