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能算工伤?”上海,一女子在上班期间泡奶粉时,玻璃杯突然从底部炸裂,导致她被

沐语纪史 2025-04-24 18:18:29

“这也能算工伤?”上海,一女子在上班期间泡奶粉时,玻璃杯突然从底部炸裂,导致她被烫成二度烫伤,因此人社局认定女子属于工伤,但公司却对此结论表示不服,拒绝进行任何赔偿,并将女子告上法庭,但最终法院是这样判的!

刘女士每天都有早饭的习惯,可是那天她因为迟到了就没有时间吃早饭,在家临出门时,她想起来之前买有奶粉和面包来应急,拿完后就匆匆赶去上班。

看到自己打卡没有迟到,她来到工位上,拿出了奶粉放进了玻璃杯后,就到开水间冲奶粉。当刘女士开始往玻璃杯内倒入热水时,玻璃杯却突然炸裂,里面的开水全都撒到了她的左腿上,疼的刘女士当时就大叫了起来。

同事们闻声赶来,看到刘女士的腿被烫得通红,而且还长出了水疱,就赶紧把她送到了医院里,来到医院检查后被诊断为左下肢二度烫伤。

刘女士觉得她这次严重烫伤属于工伤,毕竟是在上班时间发生的意外,那公司就应该对她进行赔偿,于是刘女士就上海浦东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浦东人社局调查后,认定刘女士符合工伤认定范围。

但公司对这一认定结果非常不服,公司认为刘女士在工作期间内吃早饭,已经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而且刘女士在倒开水的过程中,玻璃杯底部突然炸了,才导致了她被烫伤,难道这不是她自己购买的玻璃杯质量有问题吗?

于是公司越想越气,觉得刘女士分明就是想讹钱,就将刘女士告上了法庭。

可一审法院审理却认为,刘女士在上班时冲泡奶粉的行为,未超出工作中满足正常生理需要的范畴,所以可以被视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所受到伤害的情形,就驳回了公司的诉讼。

面对一审的审判,公司还是觉得不服,就继续上诉,不料二审最终还是驳回了公司的上诉,维持了原判。

对此,您有何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

(信息来源:纵览新闻2025年4月23日《据上海市总工会官方账号4月23日发布,女子上班冲奶粉烫伤被认定工伤,公司不服。法院判决:上班泡奶粉是为了更好地工作,属于间接工作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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