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批捕,正当防卫!”上海松江,一男子闯入楼上家中,将女主人按在沙发上拳打脚踢,手持菜刀出来帮忙的丈夫也被其一脚踹翻在地,事情的起因,竟然仅仅是因为楼上擦玻璃的水滴在了自家沙发上!尽管女子在期间激烈反抗,但依旧被打至耳鼻出血,最终女邻居为保命,情急之下拿刀砍向男子头部。网友:“支持检方!法不能给不法让步!” 2024年3月7日傍晚,上海松江区某小区的楼道里回荡着金属撞击声。 一楼住户康永东(化名)仰头盯着天花板上的水渍,拳头攥得咯咯作响。 楼上徐薇(化名)擦拭窗户时滴落的清洁剂水痕,此刻在他眼中成了"挑衅的证据"。 这个身高1米9的中年男子抄起扳手冲出门,三步并作两步冲上二楼。 防盗门在他的连续踹击下发出哀鸣,门锁终于不堪重负断裂。 徐薇正准备报警的手机滑落地面,她看见康永东像头失控的犀牛撞进客厅,粗壮的手臂瞬间扼住她的喉咙。 "你知道我这沙发多少钱吗?" 康永东将徐薇掼倒在价值3万元的真皮沙发上,拳头裹挟着风声砸向她的太阳穴。 这个曾在健身房担任搏击教练的男人,每一拳都带着职业运动员的爆发力。 徐薇的鼻梁骨在第三拳时发出脆响,鲜血溅在乳白色的沙发套上,像朵刺眼的红梅。 紧接着传来菜刀落地的声响,徐薇的丈夫李伟(化名)握着沾着土豆泥的菜刀冲出来,却被康永东一脚踹中腹部。 李伟的菜刀滑落在茶几边缘,而康永东的拳头仍在继续:"今天就让你知道什么叫规矩!" 当第七拳落在徐薇右眼窝时,这个身高1米6的女子突然摸到了茶几边缘的水果刀刀柄。 康永东的膝盖死死压住她的胸腔,让她几乎无法呼吸。 在意识即将消散的瞬间,她想起三个月前社区民警的安全讲座:"面对暴力袭击时,任何随手可得的物品都可以是武器。" 刀刃划破空气的声音清脆如裂帛。 康永东捂着左顶骨踉跄后退,7厘米长的伤口像条狰狞的蜈蚣,鲜血顺着他的手指缝滴落在波斯地毯上。 李伟趁机抓起电话报警,而徐薇蜷缩在沙发角落,颤抖的右手仍紧握着染血的菜刀。 这场持续3分27秒的暴力事件,在徐薇的病历上留下了这样的记录:耳膜穿孔、颈椎挫伤、全身17处淤青。 而康永东的伤情鉴定显示,左顶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当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提请批捕徐薇时,松江检察院的检察官们陷入了深思。 "这不是普通的邻里纠纷。" 主办检察官姜丽媛在案件研讨会上展示现场照片:"康某非法侵入住宅,使用致命武力攻击女性,已经构成刑法第20条第三款的'行凶'。" 监控录像显示,康永东踹门时携带的扳手就放在玄关,而徐薇使用的刀具是在防卫过程中被动取得。 对比2018年昆山"龙哥被反杀案",本案呈现出更复杂的防卫场景。 昆山案中于海明面对的是持械攻击,而徐薇遭遇的是赤手空拳但力量悬殊的持续殴打。 检察官调取了康永东的健身记录——他每周5次搏击训练,而徐薇是长期伏案的文职人员。 "防卫行为的强度不能脱离具体情境。" 最高检指导案例显示,当不法侵害具有持续性、致命性时,防卫手段的激烈程度可适当放宽。 徐薇的反击动作仅造成一处伤口,且未攻击要害部位,符合"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要求。 案件曝光后,社交媒体上掀起了"正当防卫认知"的大讨论。 网友"法律人"的分析获得12万点赞:"康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和故意伤害罪,徐薇的反击属于'特殊防卫',即使造成死亡也不担刑责。" 但也有少数声音质疑:"菜刀属于致命武器,反击是否过当?" 这种争议在司法实践中并不罕见。 2020年甘肃王某民案中,父亲为保护女儿持镢头击打施暴者致死,最终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最高检副厅长周惠永在采访中强调:"法律不能苛求防卫人精准控制反击力度,特别是面对正在进行的严重暴力侵害。" 参考之前的同类案件,再结合本案件的实际情况,最终,松江区检察院对徐薇作出不批捕决定的消息。 这在法治新闻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这不仅是对徐薇个人的正义昭雪,更标志着司法机关对"以暴制暴"认知的深刻转变。 与1997年刑法修订前相比,如今的正当防卫认定更注重"现场情境还原"。 检察官们不再机械对比伤势轻重,而是综合考虑双方力量对比、侵害紧迫性、防卫手段的合理性。 这种转变在2024年最高法工作报告中被明确表述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第二十条'已被唤醒。" 这场因水滴引发的血案,最终演变为全民法治教育课。 反观康永东,则被判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与徐薇获得的司法救助形成鲜明对比。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在城市化进程加速的今天,邻里纠纷的处理需要更多理性,而法律的温度正在于守护弱者的反抗权利。 正如网友的评论一样:"这一刀砍出的不仅是个人的血性,更是法治社会的脊梁。" (文中均使用化名) 创作来源: 光明网,《男子踹门殴打楼上女邻居,反被对方砍伤头部!》
“令人愤怒!”上海,一辆公交车缓缓驶进站台,大家都排好队准备上车,可一名女子却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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