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子怀孕14周,妊娠反应很严重,已经三天未进食。家人都觉得她太娇气,没有太在意,结果女子经常对着空气喃喃自语,还闹着要结束妊娠,家人们才慌了,赶紧将她送往医院。经检查发现,女子并非装病,检测指标都比正常指标高出两倍,情况非常危险。 据大象新闻4月24日报道,女子正吃着饭,突然一阵呕吐,直接朝厕所跑去,在里面一待就是半个小时。最开始,家人都非常关心她,跟在后面询问是不是不舒服,还提议要不要去看一看 。可事后大家看女子又恢复正常,便觉得这是正常反应,没有多在意。 到怀孕14周时,这样的情况频繁发生。家人们逐渐失去耐心,偶尔会跟在后面关心几句,但大多时候都无动于衷,各自吃饭、看电视,留女子独自一人在厕所里难受。
在家人眼里,他们认为女子太矫情了,心想别人怀孕都轻轻松松的,怎么到她这里反应就如此之大呢?不仅扰得大家心神不宁,还让大家跟着担惊受怕,心里多少有些委屈,觉得女子就不能和其他人一样好好怀孕吗? 可女子也很无奈,难受的是自己,别人无法分担,跟家人也说不清楚,家人更无法感同身受。所以,她从最开始的求安慰,到后来变得不言不语,只能对着空气喃喃自语。
家人们并未多想,觉得她只是在放松心情,这样也好,免得扰得大家不得安宁。只要女子不一会儿这里不舒服,一会儿那里不舒服,大家心情也跟着放松起来,整个家庭的氛围倒是好了,唯独女子的状况没有好转。 最近,她的妊娠反应愈发严重,吃什么吐什么,喝什么吐什么,连着三天粒米未进。这时,家人着急了,想着她这样不吃不喝,孩子该怎么办?只有摄入足够营养,孩子才能健康,于是变着法子给她弄好吃的。
然而,并非女子不想吃,而是真的吃不下,她知道吃下去也会吐掉,所以不敢吃。家人们整日围着女子转,可她却不想吃、不敢吃,这让家人们犯了难,觉得她实在太矫情,私下里还窃窃私语,认为女子不顾大局,不懂得体谅长辈。 虽然女子知道家人在议论自己,但她此时哪有力气反驳,一门心思只想着能安静、舒服一点。可她的身体忍耐是有极限的,三天没吃饭,水也不敢喝,两天没有小便。
可这件事跟谁说都没用,家人完全不理解她,只会说她太矫情,所以她只能把这些痛苦憋在心里。她实在难受,心理和生理上的双重折磨让她不堪重负,最后无奈提出要终止妊娠。 家人们一听慌了神,没想到情况竟严重到这种程度,于是赶紧送女子去医院。
医生责怪道:“你们怎么才送来?看看女子的检测报告,和正常指标一对比,参数都高出两倍,这样很危险的!”
家人们这才后悔,意识到不该说女子矫情。但他们确实无法体会女子的难处,正如那句话所说:“未经他人苦,怎能感同身受呢?” 好在家人担心女子私自终止妊娠,及时将她送医,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家人们可能会后悔一辈子。
很多网友也分享了自己当初的经历,情况和这名女子差不多。他们委屈地表示,这真不是矫情,只是体质原因。有的人怀孕很顺利,有的人却要吃很多苦,这个时候家人一定要倍加关心,否则孕妇很难独自挺过去。
1、家人认为女子矫情,未及时送医,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家人因疏忽、故意拖延等过错导致送医不及时,使女子病情加重或出现更严重损害后果,家人可能要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在这个事件中,家人长时间未重视女子严重的妊娠反应,没有及时送医,若女子因延误治疗产生额外的医疗费用、身体受到更严重的损伤等,家人可能需承担相应赔偿。
如果送医不及时造成女子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并且符合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犯罪的构成要件,家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在这种家庭内部因认知不足导致的事件中,构成刑事责任的情况相对少见。 2、女子闹着要终止妊娠,家人是否有权阻止?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1条明确规定,女性有生育或不生育的自由,终止妊娠无需配偶同意 ,这里虽未明确提及家人,但同理,家人也无权阻止。
最高法司法解释也强调,男方不得以擅自堕胎索赔或强制离婚,进一步保障女性生育自主权。
在该事件中,女子因妊娠反应严重想要终止妊娠,这是她的合法权利,家人无权进行阻止,而应尊重她的决定。 3、若女子坚持终止妊娠,男方是否需要承担费用? 如果女方决定终止妊娠,男方通常需要承担部分合理费用。包括手术费、营养费等相关支出。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承担比例,但基于公平原则和情理,考虑到双方共同参与导致怀孕这一事实,男方应承担相应费用。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素材来源于:大象新闻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