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男子出差期间来到了一家会所按摩,结果在按摩的过程中,男子心情激动不幸诱发

重瓦下庆 2025-05-03 13:37:01

河南,一男子出差期间来到了一家会所按摩,结果在按摩的过程中,男子心情激动不幸诱发心脏病,工作人员拨打求救电话后也没有挽救回男子生命,事发后,男子的妻子认为丈夫这是因公导致的,于是提出了工伤认定,不过过程却一波三折。

据悉,男子李刚是一名销售,在公司做了三个月之后,就被公司安排去舞钢出差,因为工作劳累,李刚直接他入住了一家休闲会所,并将女技师带进了自己的房间。

结果在接受女技师的服务时,李刚突然感觉身体不适,女技师见状,立即拨打了120,待急救人员赶到后,李某最终因心脏病突发导致了猝死。

然而,李刚的妻子王丽却认为,丈夫这是因公外出期间诱发疾病,应当认定为工伤,于是就申请了工伤认定。

从法律角度来看,工伤认定有着严格的标准和条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这起事件中,李刚是在出差期间死亡,但是他是在接受按摩服务时突发疾病,这是否属于“因工作原因”或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就成为了争议的焦点。

人社局认为,李刚是在休息的时候突然疾病导致的死亡,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同样,一审法院也认为,李刚突发疾病是在凌晨,不是在正常的工作时间,由此也不应该认定为工伤。

因为通常情况下,按摩行为并不被视为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或与工作直接相关,但是,如果公司对其出差期间工作安排过满,以及李刚是因工作原因导致身体极度疲劳才去按摩的,那么李刚的死亡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例如,李刚在出差期间一直连续加班,身体已经非常疲惫,并且李刚本人也表达过需要通过按摩缓解疲劳来继续工作,这些证据就可能对工伤认定产生影响。

那么,二审法院是如何审理的?二审法院认为,结合女技师陈述称,碰到李刚时,李刚表示工作压力大睡不着,要找人按摩一下,而且李刚入住的是住宿性质的会所,不是娱乐场所,所以,李刚找按摩是为了缓解疲劳,因此,二审法院支持了认定工伤的结论。

最后,在实际的工伤认定过程中,类似的案例判决结果也存在差异。有的案例中,员工在出差期间因工作原因导致身体不适,在合理的休息、缓解疲劳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被认定为工伤;而有的案例则因为证据不足,无法证明与工作的关联性而未被认定。其实,是不是工伤,关键就在于是不因公外出期间,是否从事了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导致的。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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