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四川作为大后方核心区域,承担了军需民食的沉重压

历史小破 2025-05-05 09:00:09

1940年,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四川作为大后方核心区域,承担了军需民食的沉重压力。马边县(今马边彝族自治县)地处川西南小凉山地区,为彝族聚居区,境内山峦叠嶂、森林茂密,木材资源丰富,柴火成为当地重要的生活燃料与交易商品。彼时,马边尚未设立自治县,属四川省乐山专区,汉彝杂居,以“改土归流”后形成的“彝汉互市”传统为经济纽带,柴市作为基层集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山区资源与外界物资交换的功能。 马边彝族柴市多为“赶场”式定期集市,一般每3-5天一次,地点常设于交通要道或村寨聚集地(如县城周边、烟峰、三河口等地)。交易以柴火(松枝、杂木为主)为核心商品,彝族同胞将砍伐的木材劈成薪柴,用背篓或马帮运至集市。交易方式兼具以物易物和货币交易:彝族多用柴火换取盐巴、布匹、铁器(如锄头、砍刀)、针线等生活必需品,汉族商贩则以法币收购柴火,供应县城居民及过境军队。据《马边县志》记载,1940年全县大小集市达17处,柴市日均交易量约500-800背篓(每背篓约20公斤)。 1940年,随着四川境内军政机构、学校、工厂内迁(如乐山武汉大学、嘉乐纸厂等),马边柴火需求猛增。据乐山专区档案记载,1940年上半年马边柴价较1937年上涨3倍,县城居民月均柴火支出占生活费的20%以上。彝族同胞通过增加砍柴频次(部分家庭每日需往返山林2次)和扩大砍伐范围(向海拔更高的原始森林延伸),勉强应对需求,但也导致部分近山森林出现退化迹象。 国民政府为稳定物价,曾在马边推行“公卖制度”,由县建设科指定3家商铺统购统销柴火,规定最高限价(每百斤法币1.2元),但因彝族分散经营、运输成本高企,实际执行效果有限。彝族头人(如“黑彝”奴隶主或“白彝”德古)在柴市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负责调解交易纠纷、维持秩序,并向官府缴纳少量“集市税”(以柴火折算)。 《马边彝族自治县志》(1994年版)记载:“民国二十九年(1940),全县木材采伐量达2.3万立方米,其中70%用于烧制木炭及民用柴火,柴市成为山区主要贸易形式。”四川省档案馆藏《乐山专区各县市经济调查》(1940年)提及:“马边柴市为汉彝贸易之枢纽,每日集散人数逾千人,彝族所携柴火占总量之六成。”

0 阅读:62

猜你喜欢

历史小破

历史小破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