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薪超过一个月,员工未提异议……
樱桃不准吃饭
2025-05-14 15:04:11
能否视为双方对劳动报酬变更???
网友:降薪时间早都超过一个月了,如果我不接受公司的降薪,怕是得不到法院支持吧!
有这个疑问的大概率是看了司法解释一的第43条(图二),而这条的立法精神是保护劳动者。该条司法解释的适用前提应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口头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解决的是双方虽达成一致但未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合同的问题,即以双方的实际履行行为补强合同形式的瑕疵。
所以对劳动者而言,如果用人单位通过实际行动对员工的劳动合同进行变更后,使得员工待遇有所提高,则认定双方对劳动合同进行了变更;
反之,如有损劳动者利益,则对用人单位苛以更严格的举证义务。
也就是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通过协商一致来进行,且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如果用人单位无法证明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进行劳动合同变更,或者用人单位单方变更没有正当理由,则变更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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