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女子为上学把户口迁到北京大伯名下,没想到,几年后大伯家拆迁,因多了女子一个户口,多分45平方。女子得知后,要求大伯分她120万,少一分都不行。大伯只愿意给5万,女子不服,决定把大伯告上法庭,从法律角度怎么看待这件事。 这事儿得从头说起。女子当年为了在北京上学,户口迁到了大伯家。大伯住的老房子在城里,虽然破旧,但地段值钱。后来赶上拆迁,大伯家房子被划进范围。因为女子户口挂在大伯名下,拆迁政策按人头算安置面积,多给了45平米。大伯跟女子父亲聊起这事儿,女子父亲挺感激,说这多出的部分就当是给女子的生活费补偿,女子那会儿也没吭声。 时间一晃十多年,北京房价蹭蹭往上涨,那45平米如今值老鼻子钱了。女子听说后坐不住了,觉得自己户口帮了大伯的忙,这钱该有她一份。她跑去找大伯,张口就要120万,说这是按现价算的。大伯一听就火了,心想房子是我的,补偿归我,你没掏一分钱凭啥拿大头?最多给5万意思一下。两人谈崩了,女子一气之下把大伯告到法院。 咱们先从法律角度看看这事儿咋回事。拆迁补偿到底归谁,得看法律咋说。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补偿款主要是给房屋产权人的。产权人是谁?就是房子登记在谁名下,谁就是合法主人。大伯是这房子的主人,补偿款自然归他。女子户口在册是多分了45平米,但这不等于她就有了产权,法律上她没份儿。 不过,户口在拆迁里也不是一点用没有。政策里常有安置补助,按户口人数给点额外的补偿。女子户口在大伯家,理论上可以分点安置费。但这部分钱跟房屋补偿比起来少得多,而且得在拆迁时就提出来。现在都过去十多年了,早就没戏了。按《民法典》的说法,民事权利有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从你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时开始算。女子拆迁那会儿就知道这事儿,却没吭声,现在再告,法院多半不会支持。 再说说时效的问题。法律不是你想啥时候告就啥时候告的。女子要是真觉得自己该拿钱,早就该站出来说。可她等了十几年,房价涨上天了才跳出来要120万,这在法律上站不住脚。法院很可能会说:超时了,晚了,不予支持。大伯这边呢,坚持只给5万,可能有点抠,但法律上他占理。 这案子还有个看点,就是亲情跟金钱的碰撞。女子跟大伯是亲戚,按理说亲情该是第一位的。可这120万一摆出来,亲情就显得脆弱了。女子觉得自己户口帮了忙,要求分钱不算过分,但大伯眼里,她这是蹬鼻子上脸。毕竟房子是他一辈子的家当,凭啥因为户口的事就得割肉?外人看来,女子有点忘恩负义,大伯则显得硬气,守住了原则。 再深挖一下,这事儿反映了啥?拆迁这东西,政策一变,利益就大了去了。户口本来是小事儿,但在拆迁里能翻出大花样。女子可能觉得自己吃了亏,可她忽略了法律的底线。大伯也不是完全不讲情面,给5万其实是想息事宁人。可惜,双方都没退让一步,最后只能法庭见。 从社会角度看,这类纠纷不新鲜。拆迁款动辄上百万,亲戚朋友为钱翻脸的多了去了。有人说女子贪心,有人说大伯小气,但法律不管你感情咋样,只看证据和规定。这案子最后咋判?大概率是女子输,大伯赢。因为产权清清楚楚,时效也过了,女子拿不出硬道理。
北京,一女子为上学把户口迁到北京大伯名下,没想到,几年后大伯家拆迁,因多了女子一
周平聊历史
2025-05-17 23: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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