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呆了,刚从网上刷到天津法院判决离婚案,婚前买房由男方全款出资,婚后加女方名子,离婚时怎样分割归属房屋的报道。男方和女方结婚一年多因种种原因离婚,离婚时女方要求享受房屋市场价格50%的份额折价款,在男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最后法院判决房屋20%的折价款给女方。对法官这种判决我认为其一是否助长了女方索取高额彩礼(如给女方彩礼离婚时归女方所有),要求男方房屋加女方名字的行为,也助长了骗婚女方离婚的意愿。其二是如果女方为了钱财进行婚骗,一年的时间能骗几十,上百万的钱财,男方还敢结婚吗?其三是通过这件事提醒男方婚前房屋女方要求加女方的名字的金钱女,再漂亮也不能要,宁肯打光棍也不能结婚。否则父母親这一辈子省吃俭用存的钱给儿子买的房屋被骗婚的金钱女不费吹灰之力索取。
惊呆了,刚从网上刷到天津法院判决离婚案,婚前买房由男方全款出资,婚后加女方名子,
小影社会说
2025-05-18 13: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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媕尕
才20%,女性家务贡献一年124万,知足吧你
默默无味86 回复 05-18 21:20
小仙女体现的价值是男的几倍,不应该烂在锅里吗?
君子如玉
因为啥原因离婚?貌似不像女的错误。应该是家庭琐事,若因此这个判罚感觉不太合理 。因为男方出轨或者明显过错,应当判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