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村村民喜欢踩高跷,村里为了丰富村民的业余生活,免费为村民提供高跷活动场地

佳乐小家 2025-05-22 22:19:22

北京,某村村民喜欢踩高跷,村里为了丰富村民的业余生活,免费为村民提供高跷活动场地、服装、拐子,但是同时向村民表示登跷属于个人自愿行为,登跷摔伤出现任何伤亡事故责任自行承担。一喜欢高跷活动,并有多年踩高跷的经验的大爷闻讯免费领了一套装备,结果在与其他人一起玩时,不慎摔倒受伤致10级伤残。事后,大爷要求村委赔偿自己24万余元损失。村委认为自身不应当承担责任,拒绝赔偿。双方对簿公堂,法院这样判!(来源: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据悉,2年前,某镇鼓励各村自行开展文娱活动,丰富百姓业余生活。

因A村村民喜欢踩高跷,A村决定为村民免费提供高跷活动场地、服装、拐子,本村及外村人员均可自愿领取,但是因登跷存在一定的风险,要求上跷不饮酒,饮酒不上跷;登跷属于个人自愿行为,登跷摔伤出现任何伤亡事故责任自行承担。

随后A村将活动场地定在村里的广场,并购置了30套服装、饰品、拐子,安排专人负责借还登记事宜。

B村60多岁的孟大爷是个高跷活动爱好者,同时也有多年的踩高跷的经验。得知这一消息后,闲着没事就去A村领装备,与其他爱好者一起玩高跷。谁料,在一次玩高跷过程中,踩到水泥地面时不慎摔受伤致10级伤残。

医院花了不少钱,耽误了工作,还落下残疾,孟大爷难以释怀,认为A村提供的场地有一部分是水泥面,太滑才导致自己摔倒,于是要求A村赔偿,未果后一纸诉状将A村告上法庭,要求A村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等共计24万余元。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孟大爷要求A村赔偿的法律依据正是《民法典》第1198条的规定。

面对孟大爷的控诉,A村仍不愿意承担责任,辩称:第一、并非孟大爷参加的高跷活动的组织者,提供场地仅是村委会的好意施惠行为。

第二、孟大爷主张其在水泥地面摔伤未提交任何证据,即使其是在水泥地面摔伤,水泥地光滑亦不足以给人身安全造成任何隐患导致摔伤后果,过分苛责村委会的义务违背公平原则。

法院怎么判?

法院除了查明前述事实外,另对事发现场进行了勘查,发现村委会提供的活动场地,系三条沥青路与沥青路中间夹的水泥路面连成一片的空地。水泥路面有的地方打磨的较为光滑。现场未见设立警示牌,告知饮酒者不得参加活动等提示文字。

法院认为,群众性活动组织者安全保障义务的界限范围应限定在一定合理界限内。

本案中,高跷活动系A村组织的,但是并非以竞技或盈利为目的的比赛活动,而是以弘扬传统文化、丰富村民文娱生活、强身健体为主要目的的群众性文体活动,根据该活动的规模和性质,不宜苛责活动组织者承担过于严苛的安全保障义务,但也应在其能力范围内尽可能的保障参加者的人身安全。

众所周知高跷活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一旦摔倒可能会造成轻者擦伤重者骨折的后果。A村高跷队成立多年,村委会作为活动组织者应当知道高跷活动的危险性,应在可预防能力范围内采取一定防范措施,如尽量保障活动场地安全、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活动风险提醒和警示、采取必要的应急救助措施等。

A村提供的活动场地中有一部分是光滑的水泥地面,未设置安全警示牌对活动范围及人员进行限制、提示、警告。因其未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造成孟大爷的摔伤后果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76条第1款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和重大过失的除外。

踩高跷活动本身具有一定的人身伤害风险。孟大爷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多年踩跷经验,对活动固有的人身伤害风险应有明确的认知和预见,且其已年满60周岁,自身存在重度骨质疏松的情况下,仍然自愿参加这项具有风险的娱乐活动,应认定其具有自甘风险的意思表示。

综上,法院认定A村委会承担50%的责任,孟大爷自行承担50%的责任为宜,核定孟大爷的各项损失后,最终判决A村委会限期赔偿孟大爷各项损失共计11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A村不服又提起上诉,A村认为,孟大爷明知自己年事已高,自身存在重度骨质疏松,参加具有风险的踩跷娱乐活动时应当尽到更大的注意义务。事发时孟大爷还有饮酒行为,对于事故发生存在放任的故意或过失,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即使A村委会应当承担责任,也不应当超过10%等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并无不当,最终判决驳回了A村的上诉,维持原判。

最后,这事您怎么看?你认为A村该不该承担责任,又该承担多少责任为宜?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注:图片来源网络

0 阅读:0
佳乐小家

佳乐小家

热爱生活,分享娱乐记,欢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