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2月12日,清廷发表退位诏书,满清政府的封建统治至此结束,中华民国宣告

冰旋聊历史 2024-10-20 15:41:08

1912年2月12日,清廷发表退位诏书,满清政府的封建统治至此结束,中华民国宣告成立。为庆祝这一伟大时刻,荷属东印度爪哇岛的华侨于2月19日在泗水市街头举行集会,升旗庆祝中华民国的成立。荷兰殖民当局派军警对集会进行武力干涉,开枪打死华侨三人,伤十余人,逮捕百余人。为抗议殖民当局的武力行动,全体华侨闭门罢市,殖民当局则出动大批军警强迫华侨开市,再次逮捕千余人,酿成轰动一时的泗水事件。 当时,荷兰政府并未承认南京临时政府,因此,临时政府时任外交总长王宠惠于2月21日致电袁世凯,指出“事关国体民命,恳速交涉”,“以存国体,而慰侨望”。两天后,王宠惠再度致电袁世凯,将从上海华侨联合会处了解到的情况通报袁世凯,“荷兵日日乱掳”,“事在危急,乞速解决对付,否则民不聊生。”2月25日,王宠惠第三次致电袁世凯,“事阅数日,连上数电,均未见复,殊深焦灼”,对袁世凯的不作为,王宠惠愤怒地表示:“民国初立,岂尚忍如满清政府放弃责任,漠视侨民”,“现在海内外函电纷驰,人心激昂,已臻极点,若无满意之交涉,恐激成他变,更难收拾。” 2月26日。孙中山主持召开临时政府内阁会议,提出对荷兰交涉的四项条件:一是限三日内释放被捕华侨,二是赔偿华侨财产损失,三是对被害者给予赔偿,四是恢复华侨人权,将华侨与欧侨、日侨同等对待。随后,王宠惠将临时政府提出的条件通知了荷兰外交部并电告袁世凯。2月28日,南京临时政府电令沿海各省禁止华工赴荷兰属地。在南京临时政府连番交涉后,袁世凯迫于国内舆论压力,终于发表通电称“华侨遭厄,自必竭力拯救。”并电告驻荷兰公使刘镜人竭力与荷兰政府交涉。 在南京临时政府与北京政府对事件进行联合交涉时,华侨联合会等民间组织也在积极行动,3月1日,华侨联合会致电在北京的会长汪精卫,指出处理泗水事件“乃民国第一次交涉,如是失败,则外侮纷至。”上海公民急进党致电袁世凯表示,“泗水一案,尤宜坚持,弗轻解决,吾民等血泪矢誓,当为国涤羞,愿君努力,共挽国权。” 荷兰政府了解到中国政府的强硬立场和民间的激昂情绪后,不得不采取妥协措施,释放所有被捕者,并答应:一、惩办杀害华侨的凶手;二、优礼安葬被害华侨,抚恤家属;三、受伤华侨由荷兰政府负责医治并给予调养费;四、如数赔偿华侨的财产损失;五、荷兰政府对荷属殖民地的华侨与荷兰人同等看待。 虽然当时中国国内政治一派混乱,但中国政府在泗水事件的交涉中,一改晚清政府在对外交涉方面软弱可欺的局面,为侨胞争取到了合法的权益。泗水事件的解决,是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政府在外交上极少的重大胜利,极大地振奋了国内人心,赢得了海外华侨的广泛赞誉,在中国近代外交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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