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真是人财两空!”江西南昌,男子花26.8万彩礼娶了个媳妇儿,婚后不久,发现对

闻花听叶 2025-04-09 10:30:04

“可真是人财两空!”江西南昌,男子花26.8万彩礼娶了个媳妇儿,婚后不久,发现对方一直来月经,一检查发现对方先天性双子宫加单侧肾缺失。男子没有多想,又掏了一二十万元给对方看病。结果,过了一段时间,对方不愿意配合治疗,也愿意与其共同生活,与其离婚。因对方患的是先天疾病,男子怀疑对方婚前隐瞒了疾病,且结婚导致自家困难,便要求对方返还部分彩礼,遭拒后,与对方对簿公堂。一审法院仅判决对方返还4万元及一枚钻戒,男子不服,又提起上诉。(来源:九派新闻) 据悉,数年前,男子罗某通过相亲与比自己小4岁的女子李某结识。 2年前,罗某给了李某26.8万元彩礼及黄金、钻戒,而后在双方亲朋好友的见证下结婚、同居。 婚后不久,罗某便发现李某一直来月经,身体有问题,便带着李某去医院检查。 结果,医院的诊断结果显示,李某患有先天性双子宫和单侧肾缺失。 知道李某的病情后,罗某也没多想便立即带着李某进行治疗。可令罗某想不通的是,治疗了一段时间后,李某不知道为什么直接回娘家,不愿意配合治疗,也不愿意继续与其同居生活。 因和家人数次前往李某家中接李某均遭到拒绝,罗某最终无奈与李某协议离婚。 罗某与李某的婚姻仅仅存续了约9个月,但从结婚到给李某治病前前后后罗某却花了近50万元。 想到如今家庭困难,还欠了不少外债,罗某便要求李某返还一部分彩礼,遭到李某拒绝后便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 法庭上,罗某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并表示与李某婚检时并没有做相关的检查,女方也没有提及患有先天疾病的事情,不过曾说过不想要小孩,自己当时没有在意,现在想想应该是暗示身体状况。怀疑李某故意隐瞒疾病。 同时表示,念在与李某夫妻一场,只要求李某返还80%的彩礼。 面对罗某的控诉,李某坚称自己婚前也不知道自己患有先天性疾病,不愿意退还彩礼。 法院怎么判? 1、罗某能不能要求李某返还彩礼?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一般情况下是是不支持退还彩礼的。除非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 罗某与李某向李某支付了26.8万元彩礼还给了李某黄金、钻戒,仅仅与李某同居生活9个月,便与李某离婚,恰恰属于这种特殊情况。即,罗某依法可以要求李某退还彩礼。 2、罗某可以要求李某退还多少彩礼?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李某该退还罗某多少彩礼,需要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加以确定。 具体到本案,罗某与李某并没有生育,虽然根据《民法典》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诚、尊重、关爱。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但是这里的“重大疾病”是指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李某所犯的先天性双子宫加单侧肾缺失并不包括在内。 另一方面来说,《民事诉讼法》第6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罗某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李某具有隐瞒疾病的故意。 一审法院审理后,最终判决李某退还罗某4万元彩礼及一枚钻戒。 据悉,由于对一审结果表示不满,罗某已经提起上诉。 3、最后,对此有人说,结婚的成本太高了!而且彩礼越高,离的越快! 有人说,这就是不婚检的后果! 还有人说,几个月赚了20多万,简直是诈骗!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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