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汽车不得夸大宣传昨天晚上看到了某份关于辅助驾驶功能的纪要,说真的一开始我还以为是DS生成的,因为相关的要求规范非常严格甚至超出了我的想象,我相信这也是大部分人看见那条信息的第一反应。
其中包括对L2和L3的规范定义,比如说禁止L2使用接管一词,包括规范宣传禁止出现自动驾驶、高阶智驾,降低频繁OTA等的规范性强调都让我更深地感受到我们国家对于交通法规政策的调整可能带来的风险的谨慎,也可以通过这样的规范大量规避了很多喜欢用L2.99999无限循环和频繁OTA进行功能迭代来打擦边球这种为了销量夸大宣传预支口碑的竭泽而渔行为,为辅助驾驶的行业规范进行了更全面更广泛的调整和改进。
不管怎么说,作为企业和消费者都应以审慎的态度对待辅助驾驶,使用者应该时刻紧绷随时介入而不能因为辅助驾驶就掉以轻心,企业也应该以消费者的生命为最高底线坚持树好辅助驾驶功能的安全标杆,唯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快地推进辅助驾驶功能的迭代和发展,以期尽快真正把我们从驾驶中解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