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女子婚礼当日,酒店将户外场地搞砸,婚礼被迫改至室内。开席前酒店强索1288

姜海楠聊社会 2025-05-09 18:42:15

安徽,女子婚礼当日,酒店将户外场地搞砸,婚礼被迫改至室内。开席前酒店强索12888元尾款,以“不付清则不上热菜”施压,女子质问“户外布置失职凭啥结款”引发激烈争执。男方亲戚报警后,经调解女子被迫支付3500元户外场地费。事后女子以“服务违约+精神损害”为由起诉酒店,诉求返还场地费并索赔1万元精神损失费,法院最终判决结果出人意料。

(来源:封面新闻)

2024年9月,小聪(化名)终于和相恋8年的男友步入婚姻殿堂。为了这一天,她提前半年就在一家酒店预订了“一站式婚庆服务”,并支付了12000元定金,总费用为58470元,包括户外婚礼布置、园游会、室内婚宴及道具租赁。

婚礼前一天,小聪还特意提醒婚庆对接人:“务必在9月8日10点前完成户外场地布置。”对方也一口答应:“没问题,我们一大早就开始。”

不仅如此,小聪还精心准备了宾客互动道具和零食,希望打造一场温馨又有趣的户外婚礼。

然而,真正走进现场的那一刻,她彻底傻眼了——户外布置杂乱不堪,连她自己准备的道具都没摆出来。

亲友们陆续到场,婚礼仪式却因户外场地无法使用而被迫取消,改为仓促的室内婚礼。

更让人愤怒的是,婚礼刚结束,酒店工作人员突然出现,要求小聪先支付12888元的户外场地尾款,否则就不上热菜!

小聪当场爆发:“你们把我的婚礼搞砸了,还有脸要全部尾款?这哪是办婚礼,简直是羞辱我!”

双方僵持不下,男方亲戚眼看场面失控,只好报警求助。

最终,在警方协调下,小聪无奈支付了3500元作为妥协。

婚礼成了遗憾,小聪选择维权 事后,小聪越想越气。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天,却被酒店搞得一团糟,不仅没能实现梦想中的户外婚礼,还在众目睽睽之下遭遇“不给钱不上菜”的羞辱。

于是,她将酒店告上法庭,要求退还已支付的3500元,并索赔1万元精神损失费。

那么,酒店的行为是否违法?

一、酒店行为是否构成“胁迫”? 根据《民法典》第150条规定: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

小聪认为,婚礼刚结束、婚宴尚未开始时,酒店强行索要尾款,并以“不上菜”相威胁,属于明显的胁迫行为,导致她在情绪激动下被迫付款。

因此,她可以主张该付款行为无效,并要求返还3500元。

二、“尾款于起菜前结清”是否合法? 合同中约定:“尾款于起菜前结清。”但并未说明如果服务不到位,消费者是否有权拒付。

根据《民法典》第497条: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此类条款若缺乏公平性,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三、小聪能否解除合同? 婚礼布置严重不符合合同效果图,且酒店未能及时补救,属于根本违约。

依据《民法典》第563条第二项、第四项: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

因此,小聪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法院怎么判? 法院最终支持了小聪的部分诉求:

判决酒店退还3500元户外场地费; 驳回其1万元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请求。 法院认为,虽然婚礼体验受到严重影响,但小聪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人格权受损,因此精神赔偿不予支持。

小聪对结果并不满意,她表示将继续寻求更合理的赔偿方案。

这场婚礼,谁之过? 婚礼本应是人生最幸福的时刻,却因一次服务失误演变成闹剧。酒店的强硬态度、临时索款、甚至“不付款不上菜”的做法,引发了广泛争议。

你认为酒店的做法合理吗?如果是你,你会如何处理?

欢迎留言分享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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