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癌症女患者临终前将1000万赠给好友,银行拒绝支付,女子去世三年仍未取出,

李越峰 2025-04-11 10:14:59

上海,癌症女患者临终前将1000万赠给好友,银行拒绝支付,女子去世三年仍未取出,判决大快人心! "1000万遗产被银行扣押三年!" 上海癌症晚期女子临终签字将全部财产留给挚友,银行却以"缺乏公证"拒绝执行! "我都快要死了,你们还要我爬起来去盖章?" "再不给我办,我就穿着病号服直接去银行躺着!"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的VIP病房内,林阿姨气得脸色发白,氧气管都快甩掉了。 "您别激动,血压又要升高了。"一旁的王阿姨连忙安抚。 "我这都躺了三个月了,银行那帮人还要我亲自去办公证!我这身子骨能动吗?" 林阿姨今年67岁,一生未婚无子女,靠着早年在外企工作积累了可观财富。 去年被诊断出晚期胰腺癌后,她决定将保险柜里的存款和证券全部赠予照顾她多年的几位老友。 "王阿姨,我这辈子没求过人,现在求你帮我把这事办了。"林阿姨拉着王阿姨的手,"那1000万都放在浦东分行那个保险柜里,密码是..." "您放心,我一定帮您办好。"王阿姨红着眼点点头。 第二天一早,王阿姨带着林阿姨签好的委托书和遗嘱来到银行。 "这个委托书没有公证,不能受理。"柜台经理推了推眼镜,面无表情地说。 "可林阿姨现在是癌症晚期,根本下不了床啊!"王阿姨急得直跺脚。 "规定就是规定,没有公证的委托书,我们无权处理客户财产。"经理机械地重复着。 "那公证处能上门服务吗?" "这个您得问公证处。" 当王阿姨辗转找到公证处,又被告知:"上门公证至少要排队一个月。" "林阿姨能撑一个月吗?"王阿姨差点晕过去。 回到医院,林阿姨听完情况后,摇摇头笑了:"我的命可能等不到公证了。你们记住,我死后别忘了打官司,一定要把钱拿出来。" 一周后,林阿姨走了。 往后的三年里,王阿姨和几位老友多次尝试取出那笔钱,却总是被银行以"手续不全"拒绝。每次去银行,保安都能叫出他们的名字。 "又来了?还是老规矩:没有法院判决,一分钱都不能动。" 最终,几位老人筹钱请了律师,将银行告上法庭。 他们提供了医院记录、护工证言等证据,证明委托书确实是林阿姨的真实意愿。 本案涉及遗嘱效力和银行保管义务的法律争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林阿姨的遗嘱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虽然没有经过公证,但并不影响其法律效力。银行作为保管人,无权以内部规定凌驾于法律之上,拒绝执行有效遗嘱。 法院最终判决银行应当允许遗嘱执行人依法取出保险柜内财产,并承担因无理拖延造成的损失。 "典型的'规则至上'官僚主义!银行明明可以派人上门核实,或者接受视频认证,非要死守教条。人都走了三年了,一堆老人还要东奔西走打官司,这是什么世道!"不少网友对银行的做法表示愤慨。 "站在银行角度,他们也有苦衷啊。如果放松标准导致财产被冒领,谁来负责?其实这个案例暴露的是我国对特殊群体服务的制度缺失,应该建立针对重症、老年人的绿色通道。"也有人给出了更深层次的分析。 当规则与人情相抵触时,我们的社会该如何在安全与便利之间找到平衡?这或许是这起案件留给我们最值得思考的问题。 希望本文对你有帮助,有其他想法也可以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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