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被判刑一案,有不少人拿着“垫付”工资来说事。 但实际上“工资专款账户”的目的

宏恺看趣 2024-12-22 19:23:39

律师被判刑一案,有不少人拿着“垫付”工资来说事。 但实际上“工资专款账户”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包工头将回款挪做他用而拖欠农民工工资,是针对某些包工头(包括总包与分包)的恶劣行径而施加的强制性措施。 注意,并不是免除了包工头对农民工支付工资的义务,就农民工提供的劳动及时支付相应的报酬,是包工头的责任与义务。 也就是说即便“工资专款账户”里没有钱,包工头也有义务支付农民工工资。剩下的向甲方要钱,那是包工头与甲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也是包工头必然要承担的风险。 所以不存在“垫付”这个问题,更不存在某些人口中的“善意”垫付,你得到自己的利益,承担相应的责任,是理所应当的,没有什么善意。 已经支付的工资没有从“专款账户”支出,并不意味着就不是工资! 所以,律师以已经拿到工资的农民工的名义再次向甲方讨薪,不是“虚假诉讼”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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