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王朝怎样施行沉重的赋税剥削? “税收是喂养古代政府的奶娘。”伟大的无产阶级思想家马克思运用最通俗易懂的话语道出了古代税收的本质。从几千年前走来,中国的历史是一部战争史、文化史,更是一部深刻的赋税史。 税收是一个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历朝历代的统治阶级都通过征收赋税来维护政权,巩固统治。北宋作为一个以重文轻武为治国理念的国家,却在中国的赋税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宋朝建立以来,为了维护国家财政的庞大开支,统治者决定沿袭唐朝推行的两税法,逐渐形成以两税法为主,其他附加税为辅的征税制度。 与前代相比,北宋时期的两税法有了很大的不同。农业税方面,主要分为夏秋两季征收,夏税多在田、蚕成熟的时节征收,以收钱为主,也可折合成绸、绢、绵、布和麦等作为税款上缴;秋税则按照官府的规定依据田亩的数量征收。 由于北宋时期鼓励土地自由买卖,导致土地所有权过于集中,官僚地主阶级虽拥有大片土地却有过半的田地不需纳税,因而繁重的赋税任务便落在了人民大众的头上。 自耕农和半自耕农不仅需要上缴农业税,还要受到地方官员和地主阶级的种种额外压榨,租种官田耕种的农民,需要向官府上交地租,这样的做法不仅降低了人民的生产积极性,也使得农民因赋税繁重而怨声载道,不利于社会安定。 为了最大程度的增加政府税收,北宋时期各地还会征收远远超过两税数额的附加税,包括多收取20%的省耗税以及20%的雀鼠税,仅仅是这两种便已经超过了两税总额的一半,况且所征收的大部分附加税都未能上缴中央,而是被地方官员中饱私囊,长此以往,不仅使以耕种为生的农民被繁重的赋税压得喘不过气,而且不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 除了征收两税和附加税,北宋政府还推出了和伞与和买制度,和伞制度主要征收粮食,和买制度主要征收绢帛等,尽管美其名曰为买,可实际却是以官府的强制力为主,向人民强征税款,同时还规定年龄在二十岁到六十岁之间的成年男子需要每年向官府缴纳人口税,拿不出钱款也可以用米或者绢布来代替。这样以官方名义推出的各种赋税制度,导致人民大众多重赋税加身,生活越来越艰难,使得社会氛围沉重,经济发展缓慢。 尽管如此,北宋政府的征税脚步也并未因此放慢,官方政府还通过民间工商业的发展来推行禁榷制度,以此增加税收。 首先,北宋政府将盐业严格管控,官府甚至强制征收“蚕盐”“苗盐”等税,规定不产盐的地区实行借贷,将生产的丝绢上缴政府,借此征收盐税。 第二,北宋政府严格禁止茶叶的运输与交易,并于1074年设立茶马司进行统一管理,并以官府的名义进行茶马贸易,规定民间不能私自买卖茶叶,全部收归国库,以此来征收茶叶税。 第三,北宋时期酒类的生产与售卖都被官府垄断,同时允许民间交易,但要按时缴纳酒税。 与此同时,北宋政府为了确保税务的按时征收,设立了转运使以及推行会计制度,负责国家财政税收的相关事务,既保证中央对各地财税收入的控制,同时也允许地方拥有一定的自主权,以此推动国家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 综合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北宋的赋税征收制度从积极层面上来看,有利于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推动国家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对于实现国家繁荣昌盛都有重要意义。 然而,从消极层面来看,繁重的赋税压在底层人民的肩上,使得黎民百姓的最基本生产生活得不到保障,民众的消极情绪不断累积,对于维护整个国家的统治与长治久安都有不利影响。 俗语有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税收之于任何一个国家而言,都是经济命脉与维护统治的支柱,但过度的征收赋税反而忽略了民众的最基本权益,只会适得其反,唯有合理征税才能保证国家统治政权的长久与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
清朝几乎避免了所有的亡国教训,它没有像汉朝一样的外戚干政,也没有像唐朝一样的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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